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電子發票愛心碼9595995、9595520
一則與性平相關的議題現象,背後是有其性平、性騷擾及其性騷擾防治的延伸性思考。
根據〈性騷擾防治法〉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調查顯示,截至本年(2024年)的6月為止,共計受理1,710件申訴案件,並有669起性騷擾案成立(39.12%),至於,相與衍生的『性騷擾圖像』包括有:(一)就其所成立性騷擾案的行為人部分,有8成的行為人提出訴願,超過6成的行為人主張自己遭汙衊或與被害人兩情相悅,而否認有性騷擾行為,另有近4成的行為人聲稱自己無性騷擾犯意或企圖,以此觀之,從犯行到犯意、從一方到兩造、從各自解讀到不同覺察,針砭之處就不全然只是聚焦於性騷擾事件的成案與否,而是行為人自以為是的言談舉止,已然是讓對方感覺到身心有不舒服的被冒犯感受,此一『界線—界限』的考察意旨,實乃是人際互動及其知覺效能如何得以提升之所在;(二)就其所成立性騷擾案之被害人的生理性別(sex)或性傾向(sexual orientation)部分,90.5%的被害人為女性、男性占8.5%,1%係為跨性別及其他,如此一來,分類範疇及其分流處遇的因應措施,實屬必要,換言之,這其中的糾結之處,還是要復歸於華人社會裡性別體制、性別不平權與性別階層深化的結構性環境,連帶而來的策進作為,更是要有『去性別』與『跨性別』的機制設計,以讓性平旨趣,不單單只是侷限於負面的性騷擾事件。
至於,(三)就其所成立性騷擾案的行為樣態部分,這當中又以「肢體騷擾」為其大宗占有42.5%、其次為占26.9%的「傳送色情圖片或偷窺偷拍」、占19.3%的「言語騷擾」,此外,性騷擾的發生地點則以「公共場所」的47.7%為主、其次為占19%的「數位媒體」、占16.1%的「大眾運輸工具」以及占12.1%的「私人住所」,無疑地,關涉到性騷擾疑雲,顯然是有從身體到精神的不法侵害、從肢體碰撞到言行舉止、從第一時間到第二動作、從公共場域到私人場所、從個別範疇到網絡群組、從實體環境到數位媒體,乃至於包括性別、樣態、身分、權勢、申訴、報案、證據、成案、調查、處置而來諸多的複雜變異,這也讓性騷擾的防治或保護工作,更是要有從法治教育到觀念充權、從身體界線到危險意識,及其從認知態度到外顯行徑的串聯性思考。
總之,為了防治性騷擾及保護被害人之權益,特制定〈性騷擾防治法〉,據以避免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性騷擾行為,像是“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自己或他人獲得、喪失或減損其學習、工作、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值得注意的是,攸關到因教育、訓練、醫療、公務、業務、求職或其他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照護、指導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的權勢性騷擾,亦屬性騷擾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至於,不到4成比例的性騷擾成案,這其中所隱含的貓膩、縫隙之處,更是值得進一步深究、議論之。
(本文並同步刊登在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
(本文的著作財產權經王順民授權歡迎轉載)
性平、性騷擾,其實就針對女性所提出,
男性提出這議題,隨便查一下舉甚,就知所少,
舉例男生被男生摸屁股,感到不舒服,基本上也不會提告,
當然換成女生被男生摸,這就構成性騷擾的議題,性平,性平
何時能平,明面大部任人都會尊重,但是背後的苟且,卻不得而知,
不管立在多的法,也抑制不了背後的不平,還是該從娃娃抓起,夯實好教育才是根本之道
性騷擾是一種在工作場所或其他社交環境中對個人的不當性行為,通常表現為言語、肢體或視覺上的騷擾。這種行為不僅侵犯了個人的身體和心理安全,也破壞了社會的基本價值觀。防治性騷擾的措施包括教育與宣導、完善法律制度、建立舉報機制等。
首先,教育與宣導是防治性騷擾的根本措施。透過定期的性別平等與性騷擾防治課程,提高員工的意識,使其能夠辨識何為性騷擾,並學會尊重他人的界限。這不僅有助於提高個人素養,還能促進健康的工作環境,減少騷擾事件的發生。
其次,完善的法律制度是保障受害者權益的重要基礎。政府應加強相關法律的制定與執行,明確性騷擾的定義和處罰措施,讓受害者能夠在遭受騷擾時,有法律依據進行維權。此外,企業和機構也應該制定內部規範,並設立專責單位來處理性騷擾事件,以確保受害者的舉報不受報復,並能夠得到合理的賠償和支持。
性騷擾的背後原因多樣,首先,傳統的性別刻板印象是主要因素之一。在許多文化中,男性被視為主導者,女性則常常被物化,這使得性騷擾行為在某些情境下被默許或忽視。此外,權力不對等也是一個重要原因。在職場中,地位較高者對低位者的性騷擾行為,常常因權力差異而得不到制止。最後,社會對於性騷擾的輕視和受害者的羞辱心理,使得許多受害者不敢舉報,形成惡性循環。
綜上所述,性騷擾防治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透過教育、法律與社會文化的改變,才能有效地減少性騷擾事件的發生,創造一個安全、平等的社會環境。
僅四成的申訴案件成立,背後隱藏著性騷擾案件的蒐證困難、社會文化因素、權勢不對等之類的議題,而整起事件除了行為人、被害人,也包括第三方裁判,性騷擾的判定常常因界線模糊、感受的認定不同,又或著是觀念的認知不同而產生爭議,這顯示出我們需要更深化的性平教育,讓大眾理解何為不適當的言行,並且當性騷擾事件發生後不應以「誤會一場」來帶過,而應以同理、尊重、自我省思的觀點來看待。因此,性騷擾防治不能只停留在法律層面,透過教育和制度設計才能真正改變社會文化與現狀。另外,就性騷擾的樣態與場所來看,手法變得更加多元,並且從實體延伸至虛擬環境,如今一切電子化、AI當道的世代,數位性騷擾的問題亟需大家正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