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電子發票愛心碼9595995、9595520
隨其台灣地區加快於邁入成為超高齡社會一員之際,這使得擺盪於富老之於共居宅以及貧老之於陋室居,這兩者對比之間的延伸性思考,是有嚴肅看待之必要。
話說:目前台灣的養老市場開始針對50歲以上有生活自理能力的熟齡族群,規劃跨齡、新家人以及第二個家的共居宅設施環境,藉此擁有私密場域、舒適安全、友善環境、房務清潔、健康管理、運動設施、餐飲服務、日常關懷、生活支持、課程活動、公設體驗、青銀共居、安養旅居、社交學習、交流連結、人際資源、互惠共好、心靈療癒的居住型態,只不過,該項標舉共學、共創、共遊、共好、共食等等共生模式的整全性服務,實有其隱含對價關係、商品消費及其功績福祉的工業成就概念內涵,如此一來,逐漸興起的該項共居宅型態,其所映照出來的乃是從65歲的老後高齡到未滿60歲的初老熟齡、從行動自如的中高齡族群到認知障礙的羸弱人口、從經濟規模的養生村到自成一格的共居宅、從立足於都會型到其他人文區位布建、從長住方案到短期租賃、從押租金到月租費、從伙食水電到管理費、從生活自理到退化衰弱,以及從軟性到剛性的照顧需求等等包括老身、老本、老友、老屋之整全多層的演進歷程,這也使得諸如身心自由、財富自由、靈性自由及其想像自由,將會成為對於(準)老後人生的相關檢視判准。
對應於上述的『富老』,鎖定『窮老』而來的各項服務措施,像是關懷訪視、電話問安、就醫協助、生活協助、安全維護、緊急救援、物資配送、服務諮詢、資源連結等,關注的重點就不僅止於物理環境本身的居住條件狀況,而是針對一人獨居背後怯弱的社會參與、健康促進和催化影響,要如何找到生命天光的轉換破口,更遑論不優生活空間的陋室居及其所牽動不佳的行、住、坐、臥功能運作,這也讓「富老—共居宅」與「貧老—陋室居」的反差性關照,其所投射出來的乃是如何跳脫資產所得的狹隘經濟範疇,據以直指共居宅或陋室居所關乎到的是居住平權益或全人發展權及其所相與衍生出來諸多不平等的基本提問;連帶地,考察的針砭所在也就不全然在於租得起豪宅般的共居宅,而是糾結於從商品化到去商品化的對峙型態,社會性投資的機制設計要如何得以守住基本的居住尊嚴,如此一來,就其中高齡、高齡之於共居宅或陋室居的殊異境遇,這部分要有對於社會性移轉及其力有未逮的點評、議論,特別是此一階層深化情形,是否已然成為難以逆轉的一種身分階序表徵。
總之,擺盪於共居宅與陋室居之間的延伸性思考,有必要延展至從朱門酒肉臭到路有凍死骨,以及從富者田連阡伯到貧無立錐之地的當代台灣『老—窮—富—貧』真實景象寫照,而此一隱含絕對剝奪、貧富懸殊的社會不均與社會突兀情事,擴大、加惡的破口之處,更是有其從『孤獨死』出發的人性喟然。
(本文並同步刊登在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
(本文的著作財產權經王順民授權歡迎轉載)
這篇文章探討了台灣社會在面臨超高齡化過程中,富有長者與貧困長者的居住條件差距,並揭示了其背後的經濟不平等與社會正義問題。隨著越來越多的長者進入老年階段,富有的長者可以選擇住在舒適的共居宅,享有完善的服務和社交活動。而貧困的長者則依賴政府或社會的基本服務,卻常常住在狹小、破舊的空間,面臨生活品質低落和孤立的問題。
這篇文章引發的反思,首先在於居住平權的重要性。每個人都應該擁有基本的居住尊嚴,無論貧富都不應該在老年時期因為經濟能力不同而過著天壤之別的生活。富有的長者能住在配備完善的共居宅,而貧困的長者卻只能在生活條件惡劣的環境中掙扎,這種對比不僅反映出社會的資源分配不公,也影響了長者的身心健康與晚年生活質量。
其次,文章點出長者的生活品質不應該只靠經濟能力決定。除了共居宅的舒適環境,富有長者還能透過社交連結和活動保持心理健康和社會參與。而貧困長者則因為經濟能力的限制,無法享有這些資源,只能依賴有限的外部幫助,甚至面臨孤獨死的風險。因此,如何縮小貧富差距、提升長者的生活品質,是社會急需正視的問題。
這也讓我們思考,社會性投資如何發揮作用。政府和社會應該加強對貧困長者的支持,提供更多公共資源,讓他們能夠在老年時期享有基本的居住條件和社會參與機會。這不僅是為了解決貧富差距,更是維護人性尊嚴的體現。
最後,台灣面對的「老—窮—富—貧」問題,不僅是經濟上的不平等,更是整個社會結構的挑戰。我們應該關注長者的生活需求,並提出更多的社會改革措施,確保每個人無論經濟條件如何,都能在晚年擁有尊嚴、健康和幸福的生活。
從養生村、共居宅等新型居住型態的出現,可以看出在時代的變遷下,獨居長者增多產生了新的需求,以及長者對於退休後生活品質重視程度的提升。但在需求產生市場進而商品化後,也會需要去評估有些服務,是否對於某些長者是創造性需求。先試著歸類長者共同的需求,比如基本的人身安全、從飲食到運動的健康維持、與他人交流的情感連結,而這三大項的優先順序、替代方案、家庭支持系統、社區關懷據點,該如何因應個人做出最適切的配搭,是該有彈性靈活的思考角度。
若從社福資源有限的角度切入,首先勢必得以獨居陋室或較無生活自理能力的長者優先,先安全、再安心,比如居住環境是否衛生整潔、有無需要防跌倒的輔助設施,日常飲食是否正常均衡,緊急情況能否有快速求救的設備、對象和知識,肌力耐力的流失和維持,進而能引導至公園或社區關懷據點,提高社會參與和自我價值感,比如對社區的服務回饋,或是貢獻所學讓其他長輩生活更豐富,這些模式帶給長者的益處,並不見得會比共居宅的對價課程少。讓長者對自己的生活感到滿意,較不易產生不必要的相對剝奪感,而能專注在活好每一天的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