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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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迎於8月23日前後的處暑,直指秋季已經正式來臨,相應而來的是從白露、秋分到小寒、大寒的節氣輪轉,這何嘗不是印照於生病老死的人生序曲更迭,遠地不說,即將邁入超高齡社會的台灣一地,彷如渡過處暑節氣般,據以面對從需求滿足到風險規避、從食衣住行育樂到生死老殘傷疾、從就醫就養到就學就業,以迄從五權到五安而來的諸多迎老課題思索。
誠然,老化乃是一項涵攝生理、心理、認知、經濟、社交抑或文化等不同發展面向的複合變項,就此而言,從中高齡的初老到高齡的已老或是大齡的資深公民,銀光世代背後所糾結的乃是一項涵蓋迎老、敬老、恤老、扶老、不老、畏老、切老、慢老、適老、逆老、抗老、不用老、仇老的愛憎情結,如此一來,如何從不同屬性狀況之長者個體,以對接於相同意涵的高齡集體及其結構性變遷的超高齡大環境;連帶地,因應於長者分殊和合的個人動力,這也讓諸如就養、就醫、就學、就業等四大生命事件,又要如何得以鑲嵌於「個體—制度—大環境」的綜融性考察,僅就今年(2024年)八月份處暑前後接踵而至的各項老化時事議題,便有其回應於『安老』之於可欲、可行和可為的相關思索。
首先,關乎到經濟安全之老本和就業的議題思辨,〈勞動基準法〉的部分條文業已修正通過,明定勞資雙方協商後,可以延後強制退休年齡,藉此鼓勵中高齡及高齡員工持續投入職場,並且享有持續參加勞工保險、年資累計無上限、年金給付有展延機制等好處,顯然,諸多好處的背後是否直指從勞動期間的所得維持到退休之後的所得替代,兩者間的對接能否有效回應經濟安全保障的基本提問,更遑論於延退與否背後,實則是關涉到個人動力、職場動力及其外部系統動力等多方糾結,無疑地,這多少也突顯出來對於老力及其二度就業課題,還是限縮於長者自身的內在歸因,甚少窺見到國家機器在這方面的積極性作為,況且還有就業老本、財務管理以及經濟安全的建置設計。
事實上,為了鼓勵中高齡與高齡人口投入經濟性活動的二度就業,以讓老力發揮更多的社會性參與效能,透過從如何為顧客取貨找件、補貨、貨品下架、清潔及搬重等,到為樂齡店員增設減壓墊、採取半箱進貨、工時優化、將飲料製作流程放大圖示化、提供放大鏡等優化友善職場項目的超商職場工作,從而思索如何就其從不可行性到可行性、從政策定調到配套措施,以迄於藉由職業重建、職務再設計、工作執掌說明、友善環境,以找到適年齡、適身心性和適職種的全齡化勞動參與,無疑地,就其高年級工作者的二度就業議題,顯然還是停留在殘補、片面和枝微末節的技為末層次。
其次,關乎到經濟安全之老立和就醫的議題思辨,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65歲以上的高齡化人口須以眷屬身分依附配偶、子女,看似乃是在於體恤老年人的經濟負擔,但是,也忽略了開辦近30年的全民健康保險措施,是要有不同時空脈絡環境的變遷意涵思索,就此而言,過往屆齡65歲的法定退休人口,已然因為被迫要從勞動職場退出進而喪失社會性身分,從而斬斷社會性連結的連帶關係,更是讓身分地位的該項社會性徵別,直接被範定於單一經濟範疇的階層化內涵,如此一來,高齡化人口族群恐有遭受到更多的社會性歧視;連帶地,以依賴人口和多重弱勢觀點出發的該項眷屬身分納保設計,糾結的更是從幼年、老年之於年齡切割的形式要件,到獨立納保之於經濟自立的實質內涵思索,這也指陳出來對於老人此一集合名詞的詮釋解讀,需要整全多層的考察、針砭。
再則,關乎到老於斯之老窩和就養的議題思辨,根據2023年住宅資料統計顯示,全台65歲以上老年人口獨自居住的總住宅戶數達69.5萬宅,相較於2012年的36.62萬宅,10年期間激增近九成,這其中大多數為1名的老人獨居,多達52.9萬宅(占76.12%),再行對比於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所提供2024年老人長期照護、安養機構之公立及私立總數有1,057所,可供入住60,053人,可見高齡宅供需之間的落差,將比想像中來得嚴重,特別是目前58多萬名65歲以上身障者,因為未能將自立生活納入〈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草案的相關條文修法,致使,難以安住其心的這一群老障人口,恐有被迫送進入住型機構之虞,進而剝奪老權、障權、人權的基本人身權益。
最後,關於公民身分之老權和社會參與的議題思辨,成立30年的老人福利聯盟,30而立的老盟相迎於台灣地區即將到來的超高齡社會,針對行動權、交通安全、就業權、社會參與權、終生教育權、健康權和居住權等諸多不平等情形,據以提出『安全、安心、安養、安定、安居』等所謂的五安,顯然,從福利增進到權益保障、從五權到五安、從四就到移動障礙,以迄於從迎老到安老、慢老、抗老、不用老抑或適老,老後人生的社會工程,當比想像中來得多樣、深邃與複雜;連帶地,關照於平均餘命、健康壽命、健康長壽、老化治療、生活預防、精準醫療、高價醫療、再生醫療、逆齡經濟間之關聯和因果的彼此糾結拉扯,直指出來的更是就其延緩老化或生產性、發展性老化等變革作為,相與對應之於服老、終老和逝老的終極關懷,更有其進行解構、重構和新構之必要。
總之,老化的問題、難題和議題,當只會不斷湧現於已然是加惡發展的超高齡社會裡,這也讓用以追索安老之於可欲、可行和可為的相關思索,係比想像之中來的嚴肅、嚴峻和嚴重。
這篇文章讓我對台灣進入超高齡社會的挑戰有了更深的理解,尤其是對老年人面臨的各種複雜議題如經濟安全、就業機會和醫療保障等,提供了全面的分析。老化問題不僅涉及個人,更牽動了整個社會的結構性變遷,特別是如何讓老年人能夠持續參與經濟活動、維持尊嚴和生活質量,這是我們未來必須面對的關鍵課題。
我認為,文中提到的「五安」理念,即安全、安心、安養、安定、安居,提供了一個有力的框架來思考老年人的福祉。然而,要真正實現這些目標,需要政府、企業和社會各方的協力,不僅僅是政策上的調整,還需要改變我們對老年人的看法,從「被動的照顧對象」轉變為「積極的社會貢獻者」。
整體而言,這篇文章提醒我,老化不是單一層面的挑戰,而是一個涉及多個維度的複合問題。未來的社會將需要更多的創新思維和靈活應對方式來解決這些問題,讓老年人在尊嚴與保障下安度晚年。
關於中高齡的退休與二度就業問題,個人於生活周遭經常看到兩種對比情形——想退休的退不了,想工作的適應艱辛。前者是年屆退休年齡也想退休,但是家中經濟現況(並非經濟困難)上不容許退離職場,例如:需支付仍在就學中之子女的各種費用;或是子女雖已畢業但未就業或薪水微薄,短期內難以獨撐起家中經濟;照護年邁父母需花費⋯⋯等因素,導致當事人想退休卻退不了。
後者同樣因家中經濟因素(因突發變化使經濟有所困難),不得不重返職場,但新的職場不見得是過去自己曾接觸過的行業,例如:看似簡單的便利商店店員工作,就可能因記憶力、行動力跟不上快節奏的收銀結帳流程,讓比自身年輕但工作資歷長的店員感到不耐煩,當眾斥責的情形也不少,真的是呈現出「錢難賺」的中高齡淡淡的心酸。
所以個人認為,無論是可商討延後強制退休年齡的勞基法條文修正,還是鼓勵中高齡持續就業、二度就業,政府都應該可以從更實質的勞動環境改革,「解決經濟問題」與「維繫社會參與」之間是正向相輔相成或負向加重歧視?從許多角度來制訂出真正對於中高齡有所助益、有本所依的就業支持輔助系統,而不是只被動地看著長輩們在職場上辛苦翻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