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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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則與長者居住正義議題相關的方案計畫,背後實有其相與對應的人文思索。
話說:越活越久和越生越少的高齡少子女化景況,致使當代台灣地區家庭組成及其社會結構已然不同於以往封閉的傳統社會,進而也讓家庭支持的量能與能量,出現雙雙羸弱的俱變態勢,如此一來,舉凡包括食、衣、住、行、育、樂的基本需求滿足,以及生、死、老、殘、傷、疾的特定風險規避,相互相融以成為某種『需求風險化』的議題現象,並且成為了當前國家行政主義的公共治理難題,就此而言,攸關到老人、老窩、老屋、老宅及其老家之於適性安老的居住議題,實有其嚴肅看待之必要,連帶而來的是,諸多迎老工程的老後人生願景,更是有其復歸於「以老人為重—以家庭為要—以社區為基礎」的守護機制,以此觀之,老人的居住問題、難題和議題,便成為對於長者個人動力、親人家庭動力以及眾人社會動力的必要性關注。
對此,民間團體推動所謂〈長照移(宜)居:幫長輩搬家〉計畫,以讓近老的中高齡以及已老的高齡人口族群,藉由既有房舍的空間修繕抑或是搬遷移居,以克服出入不便的各項移動障礙,從而達到移居或宜居的適性安老目的,只不過,對的事,能否對接於對的處理時機點、對的補助條件誘因、對的運作方式,方能有其彼此共好之於對的產出結果,遠地不說,無論是單純的老舍翻修或大費周章的搬遷移居,及時的啟動時機點,會不會因為我執保守的文化主義、得過且過的待變心態、以屋換屋的資產管理、家庭關係的情緒勒索,以及人口嘴雜的意見不一,致使『一動』不如『一靜』的守成心態,便成為此時當下一種莫可奈何的次佳選擇,換言之,錯失第一時間且提早布局的預防性介入,這也讓後續的修繕或搬遷工程,已然是某種強弩之末的諸多不堪;連帶地,即便完備應有『去—移動障礙』的補強措施,但是,除卻物理環境的硬體設施設備外,扮演主照者身分的親人、家屬,又有無導入相與對應的照顧素養(caring competence),以讓外歸因的社會環境及其內歸因的心理認知,鑲嵌共融於追求換位思考的關懷倫理發想,而非只是淪為形而下的房舍修繕工程。
總之,「居住權」實乃是一項超越性別、人種、年齡、社經水準、人文區位的基本人權,以此觀之,對於〈長照移(宜)居:幫長輩搬家〉計畫的考察針砭,自當是要回歸於諸如『那時候進行移(宜)居』、『如何推動移(宜)居』以及『移(宜)居之後的長期照顧配套措施』之類的基本提問,如此一來,從朝其不可行的意願問題到費用分擔的經濟能力問題,以迄於家庭能量羸弱的結構性限制問題,點明出來相與關聯的認知行為改造及其誘因結構調整,實有通盤檢視之必要,遠地不說,現行長照2.0居家無障礙改造的補助對象、補助方式,實有其杯水車薪和緩不濟急之憾,就此而言,變革措施的策進作為理應是要從長者個人、長照家庭的己身做起,特別是攸關到價值觀念、認知態度、內在韌性、親情關係、資產管理、年齡設限、家庭變遷、照顧協議等充權教育出發,也就是說,老後生命天光的各項生活功課,就不僅止於單純的居所事務,而是要進一步拓展到包括老身、老伴、老本、老窩、老友、老趣、老酒、老去等關乎到生理狀況、心理障礙、正向認知、內在消耗、精神慰藉、社會參與、健康促進、通用設計、財務規劃、稅式扣除、減法照顧、自立生活、囤積癖性、適應貧窮、移居指引、公益服務、終身學習、最後一哩的全面性關懷,畢竟,無論是囚居獨處的『孤獨性存在』或是無依一人的『存在性孤獨』,實乃是高齡長者個人動力的主要破綻缺口。
僅以即將步入超高齡社會之林的台灣地區為例,觸目所及的盡是五樓以下沒有升降電梯設備的老舊公寓,致使高齡長者難以進行上下移動的垂直出入,此一關乎到適宜、遷移與頤養所涉及到適性安老的命題意旨,實有其國家機器如何善盡最終父母保護之責的基本提問。
(本文並同步刊登在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
(本文的著作財產權經王順民授權歡迎轉載)
高齡少子女化的社會人口結構變遷衍生出許多值得我們一同深入探討的問題。相較於過去,大多以三代同堂,或是多子多孫的大家庭為主要常見的人口居住型態來說,如今,隨著大環境的演變,進而發展出更為多元的家庭居住模式。然而,在這個大批年輕族群慣以北漂為謀生以求安身立命的時代;相對地,獨留於家中的半退休中高齡及已退休的高齡長者的比例也因此隨之攀升,而對於此類獨居長輩,或是兩老間互助雙方生活起居等的諸多不便,像是「居住於附近無店家之偏鄉地區」、「居住於老舊無電梯的公寓大夏」等,皆是造成這些長者居處在不方便、不安全的狀態。
以此觀之,安排更合適居住的地點是該由誰來決定的呢?顯然,想要居住在何處的「決定」和「選擇」權即握在長輩們的手裡,當然,子女在此可謂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協助其父母找尋較適宜的居所是接下來應當認真看待的課題。
最後,身為人民保母的政府也應背負著照護人民的責任,來因應環境變遷所反映到的人口老化之總總「獨老」、「老老」、「老幼」、「老障」等居住型態所面臨的不可逃避之安全問題,讓長者由那些不安全設備的危樓住宅,遷往可符合他們心中所認為是適宜、遷移與頤養的所在之處。
老人住老屋 雙老困境問題
1.每個人都會老,戰後嬰兒潮世代,已陸續進入退休階段,台灣在2025年進入超高齡社會,更對人口結構造成龐大的壓力。
2.每個人對曾居住過的空間,都有獨特的不捨與眷戀。當年紀越大,需要調整與適應的時間也就越長。
3.有許多長者對要適應新的環境和改變原有習慣的生活,都會讓長者深感焦慮,無所適從。
4.當有長者已有認知障礙時,就不適合任意變換原有生活的環境,以避免加速失智的進程。
幸福安居之路邁進?
每個人面對老的方式都不同,無論老後居住或照顧方式,觀念上的轉換,及早培養適應能力、但適應改變不簡單,更別說行為模式已經固化的長輩。
讓長者「放心」的因應機制很重要,周遭人的陪伴引導,幫助長者度過居住環境轉變的陣痛期。
過程中也要尊重長輩的意願,不能只是一味地強硬要求他們同意。
最後每個人都會老,應以打造長者安居樂活友善的社會,有愛無礙的生活環境為目標。
這篇文章讓我深刻體會到「居住正義」在超高齡社會中的重要性。隨著台灣逐漸邁入高齡化社會,長者的居住需求變得更加複雜,不僅僅是解決空間或環境上的問題,還涉及社會支持、心理安定與家庭照顧等層面。文章中提到的〈長照移(宜)居〉計畫,是一項讓長者在老年生活中能夠有更適合環境的選擇,減少因居住環境不便而造成的生活困難。
我認為,長者居住問題的解決,不能僅僅依賴物理環境的改善,還應關注家庭、社區和社會政策的全面配套。例如,政府的補助政策是否能夠有效落實到實際需求上?家庭成員是否具備照顧素養?這些都直接影響長者能否真正受惠於相關計畫。
整體來說,這篇文章點出了許多現行制度和社會結構中的問題,並強調了長者生活中「人文關懷」的重要性。未來在面對老年居住問題時,我們需要從個人、家庭、社區到社會政策的各個層面來全方位思考,才能讓長者擁有更有尊嚴、舒適的老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