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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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與廣義性別平等相關聯的民意調查,就其調查結論而言,實有其進一步深究的結果解讀意涵。

話說:該項的《113年性別平等觀念電話民意調查》,係於今年(2024年)4月19日至23日,針對年滿20歲以上的民眾,採行電話訪問(CATI)方式進行隨機抽樣調查,共計完成1,076份有效樣本,並以95%信賴度估計,且其抽樣誤差約為±2.99個百分點,這也讓該項民意調查完備應有的正當程序之餘,各項的調查結果解讀,是要有回歸於統計顯著、現實經驗抑或社會變遷的綜融性思辨,這是因為:

首先,該項攸關到性別平等觀念的電話民意調查,旨在於藉此了解社會大眾對於性別平等態度、傳統婚姻觀念以及性平三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性騷擾防治法〉)修法等看法,這其中:有近七成(69.1%)民眾認同同性伴侶應享有合法結婚權利、有超過八成(82.7%)民眾認為無婚姻關係同居的家庭成員不應該受到歧視與不平等待遇、有超過七成五(76.9%)民眾同意同性配偶應該有領養小孩的權利、有近六成民眾支持單身女性及女同志配偶可以利用捐贈的精子生育小孩的看法、有高達91.4%民眾同意可以與跨性別者當同事、有57.4%民眾同意讓跨性別者與雙性人身分證登記第三種性別選項、有47.4%民眾認同跨性別者可以不用進行變性手術(摘除性器官),就能更換身分證上的性別,以及有高達89.1%民眾認同政府2023年大幅修正的性平三法有助於減少性騷擾發生。

顯然,該項的電訪調查,就其議題的廣度和所涉及的深度,直指出來還是某種『性平圖像』的基本輪廓勾勒,畢竟,包羅萬象的性平態度、婚姻觀念抑或是性平三法,是有其涵蓋從異性到同性、從同居到同婚、從領養小孩到捐精生子,以迄於與跨性別者共事等等「求同—存異」情事,而這也指陳出來正當台灣邁進所謂的『性平社會』之際,但是,受訪的民眾是否因為這些被提問的性平事宜,並非直接關涉到己身利益,而逕自給予規範、道德的社會性支持,這部分自待有其從身份認同、群體認同、社會認同到文化認同之於貫通與落差,及其從性平社會到人權社會之於認同和肯認等相關思辨。遠地不說,標舉該項性別平等意旨的同時,背後實則牽動到還是性別體制與體置、男性異性權控關係、父系集體利益叢結、文化歸因運作規則等等無形之手的各種宰制,如此一來,所謂的同婚、同居、同性配偶領養小孩、女同志配偶利用捐精生育小孩,抑或同意讓跨性別者與雙性人身分證登記第三種性別選項等等相對開放態度,要就其特定對象、特別項目、特殊需求的狹隘範疇,拓展至認知態度及其觀念行為如何得以相容並蓄於所應該要有的社會性包容,這部分的社會性進化,實有相當大的進步空間。

總之,誠如對於包容老障婦孺般的道德性想像,針對文化歸因之於性平差異認知基模的改造工程,是要有推動心靈結構以進行解構、新構的創造性轉化工程,這更是有待時間積累的文明化沈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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