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讓過往鮮少討論的「收出養制度」搬上檯面重新檢視,無論是收出養的必要性、安置期時間、媒合品質等,現行制度幾乎都沒有具體的規範,衛福部今年將大幅修訂「兒童權利法」,除了將收出養評估改交由地方政府以外,希望出養前社工「應盡可能幫助孩子留在原家庭」,但專家指出,此舉恐讓出養等待期更長。

衛福部社家署長簡慧娟表示,台灣每年出養童約為二百多人,出養最大宗的原因為經濟狀況不佳、支持系統不足或未婚生子,以兒童權利公約的建議,孩子最好能夠留在原生家庭,政府面對收出養的策略,將著重在協助家長,撐過經濟不佳、支持系統不足的階段,無論是托育補助或是中低收入戶的資源調度,盼能透過短期安置,強化家庭的功能,而非讓脆弱家庭放棄監護權,或將孩子出養為目標。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表示,衛福部現在期待孩子出養前「應盡可能幫助孩子留在原家庭」立意良善,但從過往收出養的經驗中,會出養孩子的家庭,多數都是「沒有意願」也「沒有能力」養育的家庭,等同原家庭的功能喪失,若出養前的程序需加上改善原家庭現況,恐讓收出養的等待期更加冗長。

根據社家署統計,去年台灣出養人數為二○二人,國內外媒合比例各占一半,國內出養童人數最多落在三歲以下,六歲以上僅有九人;國外出養童六歲以上則有六十人。現在還在等待出養的兒童有四六八人,有身障或發展遲緩者,占其中百分之卅八。

王玥好表示,每個孩子的等待期不一,通常三歲以下較好媒合國內家庭,三歲以上大多是國外出養,等待時間相較國內冗長,以疫情期間為例,國外出養平均等待的時間約為一年半,如果是身心障礙孩童,出養的時間比一般童更久。

目前衛福部對於未來收出養的細節未詳述,王玥好擔心,過去協助安置的機構或保母,就已經非常難尋,剴剴案件後,也會增加找人的困難,先不說收出養的等待期,連安置的難度都會增加。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表示,全台八個收出養媒合機構,僅兒盟、勵馨沒有安置家園,但兒盟卻是收出養業務大宗,安置費用應由誰出,等待期機構、政府責任為何應在「收出養辦法」中明訂,才不會導致機構因營運考量,選擇以便宜方式安置,進而造成憾事。(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4.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