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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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人命悲劇的另類校園霸凌案件,也讓急於跟國際文明接軌的台灣少年議題事件,蒙上一層難以抹滅的社會性傷痕。

話說:再尋常不過的校園少年衝突情境,卻也因為一時的情緒暴衝,而鑄下對峙兩造及其各自家庭的重大生命事件創傷,值此明年即將上路的<少年事件處理法>增修新制,此時當下的不堪事件,更是讓國家機器的最終父母職責的角色扮演,顯得無比的反諷,如此一來,考察的重點就不全然僅止於法案條文的增修變革,而是對於這一群國家未來的主人翁,我們這整個社會要如何得以找出與時俱變的應變對策和因應措施,就此而言,扣緊與該起校園喋血事件相關聯的心智圖概念內涵,便有其延伸性思辨之必要:

誠然,事發的當下,社會大眾除了震驚外,也總是要為該起案件,找出與案情相關的歸因事由及其後續得以有所防治的處遇計畫,如此一來,有限資訊所拼湊出來的零碎圖像,倒是針對所隱含的諸多貓膩,提供了若干的考察線索,像是該名國三生的觸法少年,早已是觸法累累的慣犯,甚或是悠遊於校園、警政、少觀所而不斷壯大個人自以為是的少年英雄主義,就此而言,何以會是從偏差微罪、虞犯行逕到無法彌補的滔天大罪,究竟國家機器裡現行的防制機制設計,出現那些制度運作失靈情事,以至於讓衝突兩造的這兩名少年,成為了壓迫性共犯結構的犧牲祭品?

事實上,近年來不斷放大的公約政治,除了墊高台灣引以為傲的國際能見度外,對於包括弱勢群、婦女、兒童及其身心障礙者的權利維護,是否真正達到應有的權益保障效益,這一點當可以從國際審查會議裡國際委員的嚴格批評,找到某種夜郎自大的形式主義,只是,缺乏病識感的大內宣,醜表功的諸多亮麗政績,犧牲的卻是暗夜哭泣的無辜民眾,僅以該起喋血事件為例,標舉兒童人權至上的公約理念,也讓從維權、還權到增權而來的權益保障,欠缺權責不相符合的配套措施,致使淪為包括之於家庭的『身教』、之於學校的『言教』以及之於生活世界的『境教』,紛紛撤走於無所適從的難以『管教』。冀此,如何將包括生存與發展、不可歧視、最佳利益與表達意見等兒權精神,具體落實於技術性範疇的策進作為,此一包括「西方文明與東方靈魂的斷裂」、「他山之石如何拾獲漏網之魚」以及「個案管理如何防範校安事件」等命題思索,實有進行解構與重構之必要。

如此一來,從復權、增權、充權到減權、限權與縮權,就不僅止於一字之差,而是一線之隔的人命對賭,何以會讓從攜刀自衛到校園霸凌,已然成為時下新生世代一項內化的心靈結構抑或是價值偏頗的少年次文化,連帶地,從攜帶違禁品防身自保而來的一連串預期性演變,像是偏差行徑、曝險行為、非行少年、高關懷少年、司法少年、自立少年、<少年事件處理法>、先議權、司法轉向、輔導先行、宮廟文化、少年觀護所、<社會秩序維護法>、<兒童權利公約>、教育安全網、司法安全網、社會安全網,以迄於個人動力、家庭動力、團體動力、系統動力等等學理學派的老生常談,又能否有效接住即將墜落的這群讓人心疼不捨的叛逆兒少?

總之,大手牽小手,幸福跟著走,要如何讓小手得以扛起生命自主的人生責任,那麼,徒以社會性保護的低端理念,是要有創造性轉化以及突破性作為的反思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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