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修正案,配合條文修正,交通部今公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修正草案,新增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對象,其中包括新領駕照1年內違規記點達6點者、未停讓行人等;另外,未滿18歲駕駛人蛇行等危險駕駛或惡意逼車,需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同時接受講習,預計配合道交條例修正上路時程,最快6月底實施。
交通部公告,新增道安講習對象包括,不停讓行人駕駛、拒檢稽查逃逸者、第一次新領駕駛執照一年內違規記點達6點者。另外,過去違反汽車裝載規定僅要求汽車駕駛人參加講習,將新增汽車所有人一併參加;汽車發生掉落散落物原僅規定在高速公路掉落需講習,將新增於一般道路也適用。
針對未滿18歲駕駛部分,原先只有無照駕駛需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同時接受講習,此次新增蛇行等危險駕駛及惡意逼車項目需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一併參加。
交通部也說,為加強對新手駕駛管理,初次領有駕照1年內交通違規記點達到6點要參加道安講習;且若新手駕駛違反需要記點項目,記點也將加記一點,每項違規最高記點上限為3點,且不可申請講習扣抵違規點數。
交通部表示,目前道安講習為免費參加,未來公路主管機關辦理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可向接受講習者收取費用,收取基準及相關事項由公路總局公告。至於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每次以不超過2天為原則,得採集體或個別方式。
交通部指出,汽車駕駛人於1年內違規記點達6點者,得申請自費講習扣抵違規點數,向公路主管機關申請參加扣抵違規點數講習,由受理申請機關開立講習通知單,自記違規點數達6點日起算,一年內以一次為限。另外,汽車駕駛人、汽車所有人或其他相關人於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1年內,若再次違反規定,將增加講習時數。(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3.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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