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公布「醫療機構內發生妨礙醫療業務執行案件統計」,去年行政處分及司法偵查採不罰、不起訴,並加上其他類別,比率高達七成四;報告指出,施暴者多因身心疾病、物質濫用和非身心疾病引起,再加上發生暴力事件,多是醫病溝通不良,使判決多不起訴也不罰。

三總神經科醫師因未替患者開立巴氏量表,釀成醫療暴力事件,引發社會關注。依衛福部統計,二○一八年至二○二一年醫療暴力事件行政處分不罰及司法偵查為不罰、不起訴等比率,分別為百分之七十點八、百分之七十五、百分之四十八、百分之五十九點五,到了二○二二年,單純不罰、不起訴比率降至四成,但有多數案件,全被列為「其他」類別,若加上其他類別比率達七成四。

據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統計,二○一六年一月至二○二○年八月全國地檢署偵結醫療暴力案件與起訴率,發現偵結案件有穩定上升趨勢,但起訴率則逐年下降。
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秘書長陳亮甫指出,近年來,醫療暴力事件不起訴率提高,應是許多暴力案件為言語暴力,如病患或病患家屬對著醫療人員罵三字經,施暴者可能與醫護人員和解而獲得不起訴,是否起訴仍依案情嚴重程度而定。

台灣急診醫學會理事長許建清說,不起訴等案件數增加,主因是現在醫護人員遇到言語、肢體暴力等「一定不會縱容」,都會立即通報、提告;其次許多案件可能屬於言語滋擾,尚未妨礙醫療行為,判定有罪較為困難,或施暴者事後在檢察官面前表達悔意,或施暴者患有精神疾病、酒癮等,而獲不起訴等處分。但若是有肢體、行為暴力,如打人、用東西砸人等,就會判刑定罪。

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秘書長陳亮甫指出,如病患或病患家屬對著醫療人員罵三字經,這屬滋擾行為及公然侮辱,地方衛生局可能會處以罰鍰,或經與醫事人員和解而獲得不起訴等。

醫療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雅惠說,常見醫療糾紛就屬技巧溝通問題,溝通不良埋下醫病糾紛種子。研究醫療暴力的童綜合醫院副院長吳肇鑫說,以不依「醫療法」起訴的案件增多,可能原因是醫院在通報單上未明列暴力事件發生時的詳細情形,造成在司法判決時,多不認為有妨礙醫療業務執行的情形,如臨床上曾發生一名醫檢師替病人抽血,病人覺得抽血抽得很痛,竟對醫檢師暴力相向,但司法判決時,法官認為,醫檢師被暴力對待時,已抽針完成抽血工作。

吳肇鑫表示,當不妨礙醫療業務執行,常獲不起訴處分,這未來應在醫院通報時,必須詳細說明,司法機關也應對醫療業務多加認識。(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3.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