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正的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於今天起正式施行,教育部表示,這次修法共有四項重點,主要強化幼兒保護規定,對於幼兒教保權益事項更有保障,教育部也完成各項授權子法的修訂作業,也讓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教保服務機構有所依循。
新法明確規範教保服務機構相關人員消極資格,以及違法對待幼兒案件調查處理流程。教育部說明,這次修正條文參酌2019年6月5日修正公布的教師法,將消極資格規定依其情節輕重,分別明定終身、1年至4年不得進用的規範,並於兩法明定教保服務機構發生疑似不當對待幼兒案件時,知悉通報及啟動調查程序時效。
另也增修相關罰則及提高罰鍰。教育部表示,為回應外界反映罰鍰額度過低,在兼顧比例原則及處罰允當的前提下,對於損及幼兒及家長權益情節重大的情形,如超收幼兒情節重大、生師比不符、未辦理幼兒團體保險、未依規定收退費、規避檢查、進用未具資格教保服務人員等,整體調高兩法罰鍰額度。另也增定教保相關人員不得對幼兒有身心虐待、體罰、霸凌、性騷擾、不當管教或其他對幼兒身心暴力或不當對待的行為。
考量托嬰中心及幼兒園確有相互流通人員情形,且教保服務人員請假或出缺時,有進用代理人員需求,教育部表示,這是修法將2012年1月1日以後,具備幼兒園教保員資格的托嬰中心托育人員任職年資,及具教師或教保員資格且擔任教保服務人員代理人員連續達3個月以上的服務年資,納入園長資格服務年資採計規定。
教育部也提到,為加速推動擴大公共化服務供應量政策,並增修教保服務機構管理相關規定,將擴大幼兒園辦理主體,增加公司、有限合夥、醫院或商業得辦理以招收其員工子女、孫子女為主幼兒園,並增列地方政府所屬機關(構)、軍警校院、公司性質的公營事業、醫療法人得設立非營利幼兒園。
另外,公部門以無償方式為原則,提供公有的不動產辦理非營利幼兒園或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也增訂學校附設幼兒園班級數得納入學校班級數作為增置護理、輔導人員的員額計算,解決教保現場實務上遭遇的問題。(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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