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晴天電子發票愛心碼9595995

相關的官方統計資料,卻也顯現出來獨居孤老已然成為一項兼具集體意涵的整體社會事實(holistic social fact)。

首先,來自於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的資料顯示,2022年第二季全戶僅一名65歲以上老人共計有47.7萬戶,十年期間增幅超過百分之百,高齡獨居的發展趨向可謂是銳不可擋;其次,根據2020年行政院的人口普查指出,全台65歲以上獨居長者高達有57萬多人,占高齡人口的15.56%,也就是說,約莫每六人當中就有一人係屬獨居狀態,這其中獨居比率的前五名縣市,依次為台東縣(每四人中有一人)、花蓮縣(每四點五人中有一人)、澎湖縣(每五人中有一人)、基隆市與雲林縣(皆每五點五人中有一人);最後,根據各縣市資料統計得出,實際列冊服務的獨居老人只有41,955人,約占全體獨居老人的7.3%,顯然,從以上三筆資料的交叉對比,業已凸顯獨居老人的議題現象,是有其生養資源資源不足的「共同性」、安養條件的「殊異性」以及生態環境的「結構性」,如此一來,對於獨居孤老的關注考察,更不能將複雜議題過於單、特定化,這是因為:

事實上,即便上述獨居孤老的五個地方縣市,各自有其從山巔到海邊、從偏鄉到山居的不同孤老風貌和獨特難題,但是,獨居孤老卻已經是散佈於全國各個縣市的一種普及現象,如此一來,對於該項全國性的議題探究,自當是要有整全與多層的思維進路,也就是說,訴求於長者的基本權益保障,這部分的因應對策,理應是要有一體適用於各個縣市且不分孤老與否的積極性作為,至於,分層並進對於長者或孤老的相關福利服務措施,則是要針對資源相對羸弱的地方縣市,以提供社會保護的積極性待遇。冀此,在這裡的思忖針砭直指出來的乃是:如何從孤老到所有長者,藉以思索包括生存居住、健康維護或是社會參與等高齡長者基本人權的維護、保障,而非只是侷限於官方法定福利、身分資格確認所產生福利待遇階層化抑或階層深化的弔詭情事。

連帶地,從該起獨居孤老所衍生擴展出來的各項結構性意涵,像是從官方列冊到經驗現狀的獨老數字落差、從物理環境到人文氛圍的障礙歧視、從形式獨居到實質孤老的應變對策、從自願獨居到被迫獨居的佈署計畫、從個人動力到家庭動力的破綻出口、從獨居孤寂到寂寞憂鬱的全人關懷、從高齡獨居到高齡宜居的適性生活、從中央政府到因地制宜的協力合作、從資料勘查到系統研究的長期追蹤、從福利增進到權益保障的分殊並進,以及包裹於從生理、心理、經濟、社會、認知到文化環扣拉扯而來的壓迫性結構,更遑論獨居孤老所演變成為被迫自願化、女性化、偏鄉離島化的惡質性發展。

總之,獨居孤老現象不會有所改善,將只會變得更為棘手,這也讓獨居歷程而來的如常需求滿足、老化過程而來的特定風險規避、生養於斯而來的安土重遷難題,抑或孤老危機而來的獨白寂寞自處等等獨居孤老命題,就不僅止於單一的選擇題型,而是有其多元、深邃且複雜所關涉到迎老、安老到獨老與孤老的申論題作答,遠地不說,近日所發生被列為關懷個案的四口家庭,驚見到剩下80多歲的失智長者獨自一人,其他三人幾乎成為乾屍,此一悲情案例映照出來的會是:對於孤老的考察真義,癥結點就不在於居住的形式,而是如何就其個體範疇的生理老化過程,以找出家庭或社會支持量能,藉此扮演動態且機變的守候能量。

顯然,從迎老、獨老、孤老、恤老、安老到終老,又豈止於獨居一事可以了得。

(本文並同步刊登在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
(本文的著作財產權經王順民授權歡迎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