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能力建構是英國自1990年以來主要的社區工作議題,透過此策略提振弱勢及落後社區的集體性、組織性、公共性能力,以提升人們所居住之社區環境的生活品質和增進社區居民的能力,換言之,社區發展終極的目標是要幫助社區如何產生透過自身的行動以解決問題,學者稱之為社區能力建構;社區能力特色主要展現在社區意識、社區成員間相互承諾的程度、解決問題的能力、資源的可近性等四個面向,以此觀之,社工在進行社區能力評估時,經常會關注社區的內隱能力及外顯能力,這其中的社區之內隱能力包括:(1)居民社區意識;(2)幹部之領導意願;以及(3)服務願景共識;社區外顯能力則是涵蓋:(1)居民活動參與度;(2)社區幹部的行政能力;以及(3)社區組織的網絡狀況。
就此而言,社區能力的建構,主要是透過個人、組織及社區三個層次進行,提升社區總體所具有的儲能,以有助於社區中公共事務討論的機制,其重要手法包括:社區方案撰寫能力的培養,以有助於社區居民改善生活及其社區資源網絡的建立,進而幫助社區提升其政治影響力。
Twelvetrees(2008)提出社區組織要發展出社區能力,是要有某些的先前條件,像是:(1)本身須擁有建立社區能力及強化的動力;(2)具有受過訓練的社區能力訓練師及專家;以及(3)針對社區特性,規劃以團體為基礎的集體學習活動。
延伸性概念:社區培力、社區照顧、福利社區化
資料來源:李易駿(2021)。當代社區工作計畫與發展實務。台北:雙葉書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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