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規定的成年年齡,自明年1月起自20歲下修為18歲,在法律上成年人有完全的行為能力,可以獨立為各項法律行為,例如簽租約、開戶、買機車等,依行政程序法規定,在行政法上也有行政程序的完整行為能力,但台灣青年民主協會今發聲明質疑,成年學生不上第8節課、請假仍要家長同意,「成不成年難道有校內外差別?」呼籲教育部說清楚。

青民協表示,在高中階段,依照現行教育法規及各校規定,常見需要家長同意或要通知家長的項目,包含第8節寒暑輔家長同意書、請假單、獎懲、成績及校內重大事件部分,在民法成年下修後,高中校園將產生許多已成年的高中生,對於這些在法律上的完全行為能力人而言,校內的各項行為是否仍要經家長同意,又或特定事件是否可以不經成年學生同意就通知家長,都將是一大問題。

青民協盤點教育法規,有相當多項目與家長有關,對於這些是否會在成年年齡下修後有所變動,教育部仍未有明確說明,例如依照高級中等學校課業輔導實施要點第6點規定,要求應有家長同意書,各校實際上對於寒暑輔、第8節等輔導課程會發家長同意書,實務上也常發生學生及家長對於是否參加課輔意見不一的情形。

許多學校的請假規定,要求學生請假要經家長簽名同意,在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也有相似規定,青民協認為,成年學生在校外可以獨立開戶、簽契約,做各項法律行為,為何到了校內這些行為卻都還是會通知家長、或仍要簽家長同意書,難道成不成年還會因校內外有別?

青民協表示,成年年齡下修後,學校行政端、學生端對於學校行政該如何因應衍生可能的法律問題,比如成年學生在校各項行為是否仍需家長同意,以及學校得否將成年學生個人資訊(包含成績、獎懲等),在未經成年學生同意下就通知家長,教育部應清楚說明是否成年學生在校行為應有不同作法,避免校內可能產生的衝突,以及各校作法不一的情形。(時事新聞來源:自由電子報,2022.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