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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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已然是屢見不鮮的社會案件,背後所糾結的乃是深層且深邃的變遷意涵。

話說:新竹市某輪胎行發生縱火事件,釀成了8死的重大悲劇,31歲的陳姓縱火犯嫌,因為金錢糾紛而跟父親發生口角,憤而外出購買汽油返家縱火,警方在第一時間獲報到場,將陳嫌依現行犯當場逮捕,初步了解並無相關家暴紀錄,全案依殺人、縱火罪嫌偵辦。乍看之下,一起再平常不過的家人相處衝突,但是,踩踏理智線的剎那,已然造成無法彌補的人倫悲劇,這也使得相與衍生的命題意旨,實有進一步議論之處,這是因為:

首先,扣緊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的關懷旨趣,雖然直指出來家庭、父母和親人係為首要、優先和重要的社會化機制單位,只不過,無論是父母效能、互動關係抑或離異之後的合作父母及其家庭會傷人的任何個人因子、家庭因子或是環境因子,已然預伏某種催化、加惡的負向因子,如此一來,問題的癥結點就不全然只是聚焦在有無通報進案且加以列管的家暴紀錄,而是,何以冰凍三尺所造成摧枯拉朽的破壞性效應,未能有其即時求助、專業求助和第一時間裡即時求助專業的心理捷徑與認知基模。冀此,從上述該起縱火悲劇的相關報導裡,是否隱含親代管教、金錢觀念、經營理念等等所積累許久的鬱卒心結,致使任何風吹草動的單一事件,鑄成了家破人亡的悲慟傷害;連帶地,從外顯的求助行徑到內隱的家庭糾葛,又要如何破解家醜不可外揚所關涉到難以啟齒、不堪入目的認知閉鎖?

其次,基於作為社會性存有的個體或家庭,自當是不能自外於人群社會而單獨存在,如此一來,個體或家庭要如何有效的鑲嵌於外在社會,那麼,事前防制的有效介入以及事後防治的停損作為,更是需要嚴肅看待現行有待商榷的所謂社會安全網建置事宜,這是因為:攸關到庶民生活的大小事件,兼具可近、可及、便利和可接受性等等運作優勢利基的社區守護網絡,理當是優先於遠在天邊和不可捉摸的社會安全網絡,如此一來,微視範疇的人身安危(personal safety)對應於巨視層的社會安全(social security),多少直指出來當初社會安全網一詞的構念、擘劃,顯有錯置、誤植之嫌,致使,未能讓固有的地理社區產生責任社區與關懷社區的典範移轉效用。准此,藉由該起不幸事件,以反思包括一般家庭、脆弱家庭、危機家庭、高風險事情、特殊境遇在內之家庭生命歷程的演進過程,現行的社安網又要如何得以發揮網張補縫隙或是網破人墜落的諸多迷亂之處?

總之,該起的人倫悲劇,不應該只是限縮於茶餘飯後的一日新聞,抑或是要等待更為不堪的悲劇重演,而是如何就其微視面之個體或家庭的自身安危,以進一步地擴及到家庭、社福、心衛等等制度運作的相關變革,藉此回應於生存大環境改變所增生出來的變遷需求,特別是如何讓扮演最終父母的國家機器,藉由公權力行使的協力措施,以深入有如城堡般的家庭事情,從而找到個人動力、父母動力及其家庭動力的破綻與出口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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