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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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傳媒報導警方有意建立起所謂的「高危險群資料庫」,對此,主管機關的警政署嚴加駁斥,只是,從「高危險群資料庫」一事而來的諸多探究,還是有它進一步論述的必要。

誠然,「高危險群資料庫」的建置,在對象方面主要是糾結著包括偏差行為學生、街友、精神病患以及反社會人格等所謂的高危險人口群;在動機方面則是以是否隱 含各種犯罪動機而來的破壞性行為;以及在目標管理方面,藉由分級風險的配套措施,得以將問題防範於未然抑或是降低衝擊影響的戕害程度,只是,對的以及該做 的事,是否要透過「高危險群資料庫」的建置設計,才能獲致通盤的解套,這一點還是有待商榷、議論的,這是因為:即使標舉出包括偏差行為學生、街友、精神病 患等等的危險份子,但是,該項策進作為的真義不在於篩檢、列管或是隔離,而是藉由這種的建制措施,從而規劃出分級分類的對應措施,以此觀之,要如何從標定 人口族群(target population)以進一步鑲箝於實際接受到相關服務的保護人口族群(serviced population),這才是問題針砭之所在。

連帶地,相與關聯的謬誤性聯想,亦有它加以廓清、確認的必要,對此,「高危險群資料庫」的建置,確實會有產生標籤化和社會烙印之虞,只是,要如何將該項的 必要之惡,以翻轉成為一種動態性、持續性以及跨專業性的照顧團隊,這才是相迎於公共不安全及其人身事故而來的必要提問,以此觀之,不應該是從政治偵防的心 態來規劃「高危險群資料庫」,而是要去正視包括隨機砍人在內的各種反社會行為,就其從觀念認知、態度傾向到外顯行為,究竟是在什麼樣的氛圍環境裡醞釀、潛 伏、形塑、演變、衝突到一發不可收拾,就此而言,諸如自我探索、價值澄清、求助意願、教育輔導、心理諮商、社工輔導、父母效能、同儕陪伴、法治觀念、司法 服務等配套措施,理應是要與「高危險群資料庫」的建置,同步併行的!

總之,關乎到建構「高危險群資料庫」的風向球,其所突顯出來的不應該是從政治偵防以進一步延伸到社會偵防及其所被直接複製的思維模式和威權心態,相反地, 冰凍三尺而來的滾動效應,點明出來的是:這些的偏差、虞犯或犯罪行為,實乃是共犯結構裡的一種共業關係和共難結局,就此而言,從順從、叛逆到反社會的行為 演變,除卻行為當事者本人個體的歸咎因子外,相當程度上,更是直接投射出來整體的社會性謬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