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蹤騷擾防制法」6月1日將上路,司法院表示,依跟騷法規定,跟蹤騷擾之人經警察機關核發書面告誡2年內,再對被害人有跟蹤騷擾行為時,被害人、警察或檢察官得向法院聲請跟蹤騷擾保護令,法院若認為確有跟蹤騷擾行為且有必要時,得核發「跟蹤騷擾保護令」。

「跟蹤騷擾保護令」內容包括禁止跟騷者為跟蹤騷擾行為、遠離特定場所一定距離、禁止查閱被害人戶籍資料、命完成治療性處遇計畫,或其他防止再犯的必要措施等。

司法院指出,為協助各地方法院辦理跟蹤騷擾保護令業務,也將提供便利聲請的「勾選式書狀範例」、研擬「法院辦理跟蹤騷擾保護令事件應行注意事項」,供各法院參考。(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2.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