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情發展變化,針對國內出現社區感染情況,為維持各校持續正常運作,教育部今發函各大專校院,要求先採「企業因應疫情持續營運指引」,分成「社區感染」和「社區傳播」兩階段,擴充現有防疫應變計畫,各校須增設「防疫長」,將防疫對策內化,以提高大學自主應變能力。

教育部說明,依指揮中心防疫原則,為與國際接軌並兼顧維持國內防疫量能、社會經濟活動及有效控管風險,配合國內疫情狀況及防疫措施,各大學先依企業指引,在現有應變計畫中,增訂或擴充相關防疫措施,以利能持續業務及運作,期將損失減至最低。

依企業因應疫情指引,100人以上公司企業和公私立機構,須成立「防疫專責小組」,指定相當層級人員擔任「防疫長」,並由適當層級人員擔任「防疫管理人員」,督導落實各項防疫措施,建立與縣市政府主管、防疫機關之聯繫網絡機制,將防疫對策內化為「自主應變管理」之一環,快速反應以確保持續營運。

教育部表示,大學應變小組改為「防疫專責小組」,由現行學校指揮官或副指揮官擔任防疫長,主要任務為指揮全校所有業務之防疫決策與措施,包含人事、行政、總務、教學研究等業務。

學校仍應落實員工防疫規定,依持續營運計畫,辦理各項防疫因應對策,包括各類人員出入實聯登記、備妥各場域人員及接觸者名冊(包括交通車、教室、辦公室等)、鼓勵生病教職員工生在家休息、教職員工生上班上課及請假彈性措施,定期清潔消毒辦公及學習空間。

在遠距教學措施部分,仍須預先盤點校內資訊設備,並備妥線上學習所需相關資訊設備,可規劃同步、非同步或混成線上教學方式,以因應疫情發展致無法實體上課狀況;而如有疑似或確診者,應即提供接觸者名冊,並配合疫情調查。

此外,學研機構及基金會組織人員雖較少,教育部亦發函各組織,要求由相當層級人員擔任防疫長、法人內部平時應建立相關人員名冊並定期更新,以快速提供疫情防治必要資訊。(時事新聞來源:自由電子報,2022.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