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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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立法院通過「十八歲公民權」的修憲案後,為了擴大政治參與、深化民主,有立委提議不只有單純調降公民權年齡,而是應該參照世界各國領導人年輕化的普同趨勢,仿效美國將總統的參選年齡降至35歲,只不過,糾結於年齡門檻的下調,背後所意指的「夠格vs.適任」、「必要vs.充分」、「年齡vs.素養」的整體考察,這會是該起議題現象的真義所在。

基本上,按其現行的選舉規定,年滿23歲,得參選村里長、鄉鎮市代表、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立法委員、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區民代表;年滿26歲,得參選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年滿30歲,得參選直轄市長、縣市長;年滿35歲,得為監察委員;以及年滿40歲,得參選總統、副總統,事實上,針對公職候選人的參選年齡設限下調一事,早於2007年起,已將省(市)長候選人原須年滿35歲的規定,調降至須年滿30歲,換言之,隨著社會變遷及其文明進化的因勢利導,這使得參選資格的相關內涵,是有進行通盤檢視之必要,以此觀之,屆滿一定歲數的參選資格,顯然是要有從『得』的必要條件,以擴及到『應』之相關充分要件的綜融性探究。

誠然,該項聚焦於參選年齡大小的關懷命題,相與衍生的結構性意涵,頗為多重、深邃與複雜,這是因為:江山代有新人出之於難攖其鋒的讓路就好,新人一詞所涵蓋的不只是單純的生理年紀,而是有其包括年齡、性別、顏質、職業、出身、地域、族群抑或是種族的不同背景屬性,如此一來,一方面,新人的勝出,固然是有其個別映照於時勢造英雄的先天命格,但是,英雄要如何得以引領時代的風騷,賡續而來的卻是諸如環境動力、敬天法祖、謙和圓融、積善功德、無得而學以及相由心生等等環環相扣且層層堆疊的全人發展。冀此,在這裡的針砭之處,針砭之處就不全然在於何以只是聚焦在總統參選人的年紀門檻,而是其他公職候選人的年齡門檻,是否也須比照參卓,以進行通盤性檢討;連帶地,從打天下到治理天下、從神聖魅力的人治到法理典章的法治,以迄於從形象人設到公職身分,攸關到投入公職選舉的起心動念,係為一人、一黨或特定目的等等狹隘的『私性意圖』,還是憂國憂民的『公共旨趣』,如此一來,除了直接投入總統選舉外,究竟有無更為利益眾生的其他法門,特別是更多年輕世代對於社會弊病的創造性轉化變革?

最後,代議政治的公職選舉,對應出來的理當是責任政治、監督政治與制衡政治,但是,西方文明的民主政治要如何鑲嵌於東方靈魂的聖人宰制,此一體與用、道和技,兩者之間的貫通、落差抑或斷裂,這才是當前臺灣一地之所以出現民主亂象、迷亂與脫序的癥結所在,換言之,如何奠基於眾人事眾人管、理性論辯言談情境的「公共性」(publicness)底蘊,否則,公職選舉與民粹暴政之間的距離,何止是一線之隔,更遑論如何追求於臻至福國利民藍圖的較適景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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