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晴天電子發票愛心碼9595995

 

因應於臺灣人口結構的迅速改變,致使很多的勞工常有面對小孩和長輩的看顧需求,對此,朝野立委研擬提案進行包括<就業保險法>、<性別平等法>在內的相關修法,藉此爭取勞工在孩子八歲以前都可請「親職假」,以及三個月部分有薪的「長照安排假」,然而,根據主管機關勞動部的初步估計,倘若上述兩種假合計一年,超過500億元的所須經費,這已非是現行就業保險財源可以一手托付和加以負擔的。

首先,攸關到『看小』與『顧老』之於「家庭照顧假」的法案修法,相關的構思包括有在『看小』部分,係將「育嬰留職停薪」與「親職假」給假合併計算在一起,亦即,將現行二年期間的育嬰留停,放寬到只要小孩八歲之前都可以申請,這其中的六個月是可請領投保薪資的八成給付津貼,至於,親職假則是可以採用小時或日依其需求使用,但是,需要10天前預先排假;其次,在『顧老』部分的「長照安排假」則是提供給三個月的有薪給付,如此一來,單就育嬰留停與親職假的『看小』,粗估一年新增有197億元經費,至於,『顧老』的長照安排假,雖然還涉及到有薪給付的津貼成數,一年下來也會有180億至360億元的財務規模,合計『看小』與『顧老』而來所謂「家庭照顧假」(簡稱家照假)的該項假種,一年就有高達500億元左右的經費預算支出。

其次,跳脫上述修法工程之工具範疇的技術性操作,那麼,關乎到<就業保險法>、<性別平等法>在內的「家庭照顧假」,實有有其回還原回到規範層次的提問思索,這其中包括相關的修法內容,究竟是要解決什麼人的什麼問題?是要解決什麼問題?可以讓看顧的難題,解決到什麼程度?以及又會衍生出來什麼樣衝擊影響?就此而言,何以都是偏屬於長期照顧的運作範疇,『看小』與『顧老』各自的權益保障及其資源配置,會是出現如此般的落差以及相與對應的積極性差別待遇,如何回應於包括平等、需求、補償與能力的資源合理配置原則?連帶地,家照假的推動係為兒童福利、婦女福利、勞動福利、家庭福利抑或人口發展政策的關懷意旨,藉此回應於從育嬰到卹老、從婦孺到老障、從短期到中長期、從臨時到常態、從看顧老小到素養知能、從給付津貼到喘息服務、從家庭看顧到就業支持以迄於從家庭動力到社會變遷等等攸關個體、集體以及微視、巨視的全面性關照。

值得注意的是,該項從勞動端出發的修法工程,亦有其擴及到內政、衛福、教育、文化等跨部會的照顧管理機制設計,換言之,關注點就不全然只是聚焦在有形、直接的經費成本,而是要涵蓋身心付出的無形成本、選擇留職而必須捨棄其他選項的機會成本、留停對於其他同仁或單位部門可能影響的外部成本、留在家裡看顧不盡如意的沉沒成本抑或是對於家庭支持之能量與量能的社會成本等通盤性考量,而是嫁接於強制應行的家照假,究竟還有那些可以多方共好的次佳選擇與配套措施,像是對於僱用的企業雇主,如何將家照假視為某種社會性投資的認知基模翻轉,連帶而來之人力資本的轉換再運用,亦有其組織管理與效能產出的人力調配再思考?至於,復歸於家庭之家庭照顧者的角色扮演,又要如何有其配搭的基本照顧素養,來讓看顧的身心壓力,得以成為生命困頓的轉化出口,如此一來,啟動家照假而來的權利行使與責任義務,便是需要有比例原則的必要考量,換言之,在這裡的針砭之處,實則去檢討現行諸多的預算津貼或保險給付,有無導入更多照顧知能的素養內涵,以讓親屬看顧成為一項和合共好的家人合作模式?

最後,該項家照假的全力推動,除了財政負荷的現實考量外,更當進一步導入家照社工以提供照顧管理機制的外部資源挹注,藉此正視當前多元家庭政策之於社會變遷的迫切、必要性。

(本文並同步刊登在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
(本文的著作財產權經王順民授權歡迎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