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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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乃是所謂的國際身心障礙者日,更是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的正式施行日,對此,權責機關研擬組成身心障礙者權益推動小組,預計5年內全面檢討 現行的相關法規,並於2年之後提國家報告,以此觀之,關乎到身障者的人身權益,亦有必要進行時空環境脈絡的歷史性考察。

總體來看,台灣地區的身障權益是有它一定程度的文明化進程,特別是扣緊就醫、就學、就業與就養而來的生命歷程,那麼,相與對應的典章制度、創制立法和服務 措施,亦逐漸朝著建置化的目標管理挺進,於此同時,架接在社會潮流的變遷趨向底下,那麼,從上述四項的基本需求到社會參與以及健康促進的衍生性需求,點明 了對於由來許久的身障現象迷思,還是有它進一步廓清的必要,這是因為:首先,糾結在先天或後天的損傷及其所造成暫時或永久的失能,往往因為侷限於人為的制 度設計,以至於讓不甚方便的失能進而蛻變成為某種的悲情或宿命,就此而言,身障權益的思考理應是要針對損傷、失能與障礙的一以貫通情形,以進行必要的破解 工程,換言之,因為制度設限的各種障礙所誘發出來的累積性剝奪、滾動性影響以及社會性排除,這才是身障議題的癥結所在。

僅就推動所謂無障礙的生活環境為例,除卻有助益於身障者得以融入主流社會外,要如何讓有與無的單純二分,以增益更多的文明概念,那麼,從無障礙到通用設 計、從身障本人到潛伏的需求者、從公共空間到私人場域以迄於從物理硬體到抽象精神,在在點明了對於全面的、整體的以及深層的無障礙環境,還是有它努力的進 步空間,事實上,層出不窮的誤坐博愛座或是不讓座行為,經常也是引來當事的兩造抑或是多邊的社會大眾,處於某種的對峙、對立或對抗狀態,而此一情緒的拉扯 和勒索,又何嘗不是突顯出博愛座的設置,反而是在妳、我之間畫下了一道人身區隔的紅線,以至於忽略了規劃博愛座的用意乃是在於針對包括客觀、內隱的不同需 求者,以提供某種溫馨的呵護和看顧,而不需要藉由外表的殘缺或貼圖的表記,來將人口族群予以類別化或範疇化,就此而言,或許讓每一個座位都是博愛座,而不 是透過顏色來加以徵別?連帶地,當你、我多些的覺敏和主動時,是否讓座與否已經不是重點所在了,而是一種願意關心陌生他人的利他行為,已然成為一種捨我其 誰的公民德行和助人氛圍!

總之,從內政、營建、衛福、教育、經發到司法等等鋪天蓋地而來的身心障礙者的權利構面檢視,指陳出來通盤性的法規檢討,這應該是所有策進作為的之一,而非唯一,這是因為加諸在身障礙者的人身困境,突顯的乃是所謂徒法不足以自行本身所隱藏的各項迷思和弔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