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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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則關於公益團體作為疫情風暴底下另類受災戶的時事新聞報導,背後所糾結的變遷意涵,還是有其深究之處。

話說:正值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升溫,致使各行各業無不處於兵荒馬亂之際,平時照顧弱勢底層的社福團體,更是陷入自身難保的生存困境,無論是優先採購的庇護產品;勇於捐輸的小額善款疫或社會企業的策略聯盟,多少因為宅生活的自我隔離,而少掉社會參與所可能帶來的營運收入,更遑論於到宅性質的照料、照顧等之類的家事服務或長照陪伴等,都因為社交距離的疑慮,而暫時中斷這些原有的居家服務,如此一來,作為生計的主要財源,無論是鐘點收入抑或是每月營收等,可以因為斷炊而出現所得不足、所得中斷和所得喪失等不同的財務風險課題,這也使得扣緊疫情對於百工百業的諸多影響裡,這一群非典型的勞動階級或公益團體,成為了弱勢中的怯弱者,連帶而來的也不僅止於經濟範疇的維生問題,而是直指諸如生理、心理、社會、認知等不同發展介面的干擾箝制。

事實上,疫情因素致使個人或團體的收入嚴重下滑,甚至於可能成為壓倒公益團體的最後一根稻草,只不過,即便是如此,在這裡的針砭真義理應還是要回歸到非營利組織整體財務控管的基本提問上,誠然,基於不同的使命宗旨,志同如何得以道合以至於夢想成真,無論是人流、金流、物流、資訊流等等的上下層架構,總會在不同的運作階段裡,成為組織發展性危機的可能爆口,如此一來,扣緊打天下不同於治理天下的命題意旨,顯現出來的又何止於巧婦的難為抑或是五斗的折腰,而是任何的非營利組織絕不能自反而縮於社會變遷底下,更遑論於<政府採購法>所覬覦假公私協力之名以行納管之實的陽謀作法,以此觀之,衛福部訂定的紓困條件係以五年內曾委辦政府業務為主,若不符此條件則以「專案認定」,弔詭的是,委辦方案本屬於吃力不討好的社會性責任,導致承接的非營利組織必須是要藉由寅吃卯糧、挖東補西或是大水庫手段,以填補層層的財務缺口,因此,即使是有政府的紓困挹注,恐怕也是杯水車薪和緩不濟急,更遑論於不符此條件而來的「專案認定」,相關用以進行請領紓困的遊戲規則,有如另類的大內般不切實際。

冀此,相關的論述考察指陳出來對於非營利組織的紓困解圍,不應該是以商業部門或營利手法的慣用模式來直接套用,誠然,正值大多數公益團體身處於哀鴻遍野的生存危機,某種程度上,也是組織轉型與蛻變的可能契機,藉此反思:有無保有甚或是背離了初衷?如何將願有多大,就有多大力量的初念,以拉回到有多大的力量,就扛去相對責任的務實作法?走過恐怖平衡鋼索上的委託辦理方案,面對方案、業務、人力抑或是委辦經費的不斷膨脹,非營利組織又要如何設置應有的停損點?以及何以善款、捐款變身會成為存款和基金,藉此成就母機構的這個『法人』,進而忘卻之於『自然人』的案主最佳利益?

以此觀之,疫情之故所招致對於公益團體的運作影響,不是照妖鏡,也非是潘朵拉般,藉以如實地呈現非營利組織的完整圖貌,畢竟,這其中還是糾結了諸多的兩難意旨,像是價值理性與工具理性;慈悲博愛與公平正義;個別性行善與制度性善行;個人責任與國家角色;親屬照顧與利他精神;不能牟利與非以營利為先;以及企業社會責任與非營利社會責任等謎團,相較於過往經濟蕭條、景氣不佳、重大災變等對於非營利組織的營運或捐輸影響,這一次尾大不掉且尚屬方興未艾的疫情發展,公益團體一年多下來的慘澹經營,誠屬必要,只是,如果企求的還是政府的方案紓困或民眾的愛心挹注,難免可能會淪為某種的偏安與苟安心態,畢竟,營運收入或組織經費,對應的乃是財源之穩定、多元、適足、正當等風險管理機制的直接提問,更直接的面質乃是有無斷尾求生、打掉重練、優雅退場的逆向思考。

誠然,非營利組織生存的終極目的,係為了讓使命有所達致,但是,弔詭的是,非營利組織的使命,卻總是一種難以觸及的神聖標地,以至於形成為了完成某種意義的『薛西弗斯弔詭』(The Paradox of Sisyph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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