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國新冠肺炎疫情再度延燒,為了協助受影響事業單位度過難關,勞動部將在28日再次祭出勞工保險、就業保險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金緩繳措施,只要向勞保局以郵寄或傳真申請,今年4月份至同年9月份的勞就保、勞退,最長得緩繳6個月,緩繳期間免徵滯納金。

去年疫情延燒時,勞動部也針對去年2月至7月保費緩繳半年,據統計,共有勞、就保保險費緩繳共有1萬2037件申請、勞工退休金則有9795件申請,前者緩繳金額達56億9608萬餘元,後者緩繳金額達43億3522萬餘元。

依勞保條例、就業保險法規定,受僱勞工的勞保費、就保保費為11.5%,其中事業單位應負擔7成、勞工應負擔2成。勞動部表示,據「勞動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勞工紓困辦法」第4條授權規定,公告凡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受影響產業或事業,與產業相關職業工會被保險人,可向勞保局申請,得緩繳月份為110年4月份至同年9月份,最長得緩繳6個月,緩繳期間免徵滯納金。

勞動部官員表示,如果事業單位申請緩繳保費,那其實給付勞工薪資時就可以不用扣除保費,但若勞工遭資遣、自願離職時,保費的收取等則要由勞資雙方協商後再給付給勞保局。(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1.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