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為了因應最近層出不窮的校園霸凌事件,教育部將著手進行所謂的「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並且規定一旦發生了霸凌事件,校長與地方政府都有責任,倘若 未能及時地加以妥善處理的話,學校的校長考績不得為甲等,而地方政府則會面臨到被扣減獎補助款的處罰。顯然,從霸凌之於家庭、社會與環境而來將會是更為深 邃的論述思考。
基 本上,當校園霸凌一而再地出現在媒體與版面的報導上,說明了霸凌的行徑已經是一項超乎個體層次而來的客觀事實,這也使得對於霸凌現象議題的論述探究,自然 也應該是要多重並進的,比如說:出現在校園裡的霸凌欺侮,是否隱含著對於文憑主義與教育制度的反諷,至於,顯現在私領域的家庭以及公領域的社會,又是否指 涉出來家庭本身的羸弱性以及欠缺用以捍衛民俗與民德一把尺的保護機制;連帶地,從 家庭霸凌、社會霸凌以迄於所謂校園霸凌,實則有其諸如蘊釀、累積、過程、情境、衝突到一發不可收拾的演變歷程,而這也指陳出來對於霸凌行為的考察,自當是 要針對包括兒少本人、家庭父母、學校制度以及社會環境此一環環相扣的共犯結構,以思索相與關聯的配套措施,這其中所謂<校園反霸凌法>的推動立法、將施暴 者施以空間抽離的懲治方式抑或是個別相關利害人士的連座處分,其背後所直指的都是一套照顧管理的機制設計,是否建置妥善和穩健運作。
其次,對於霸凌現象的議題討論,亦有必要將關 於霸凌之成因、類型、後果以及衝擊影響,進行串聯性的思考,畢竟,諸如家庭系統、學校體制、問題需求、園霸凌、輔導資源到處遇計畫,點明了現行切割的處理 模式,不僅無助了停損點的設置,甚至於坐視問題現象的不斷惡化。准此,教育當局願意勇於任事的面對霸凌行為,固然有其從被動地位進展到積極處遇的正向肯 定,但是,要如何將校園霸凌以延伸至家庭或社會等等外部環境而來的虐待情境,那麼,在這裡所需要建置的會是宏觀層面的戰略性思考,亦即,一方面檢視包括家 庭、社會與校園之不同霸凌行徑彼此間的差異雷同,進而提出跨專業、跨技巧、跨領域與跨層級的服務輔導團隊,就此而言,缺乏對於各種霸凌行為的橫貫和縱貫的 必要性研究,這使得關於霸凌的處遇對策,多少淪為經驗法則的各自解讀。
連 帶地,當語言、身體、性與網路霸凌進一步地蛻變而成為某種常態性的互動模式,亦突顯了在諸如群性教育、生命教育、兩性教育以及法治教育方面,缺乏通盤性的 擘劃思考,畢竟,糾結在霸凌行為的背後,是有其來自於像是起哄、嘻戲、好玩、搞鬼、覬覦、妒忌或英雄主義的學生個體範疇;也有來自對於施虐、受害、目睹之 多造關係的集體範疇:更有它潛存於成績導向、升學為尚以及標籤化問題學生而來的文化性迷思,換言之,在某個層次上,校園霸凌的受害者不單單只是學生本人, 而是劃地自限的教育制度與學校環境,因此,對於校園霸凌的對應策略,自然也是要擴及到對於深層之結構性環境條件的針砭討論,也就是說,要顛覆與解構的是要 如何從校園霸凌之於問題學生以伸展至教育和制度霸凌之於學生問題而來的總體性觀照!
總之,欣然看到教育當局針對校園霸凌行徑而來的專章立法作為,但是,還原回到更為基本的提問,乃是:此一校園反霸凌法的立法,究竟是解決什麼人的什麼問 題?可以解決到什麼程度?以及解決的過程當中,又會衍生出來什麼樣的非預期後果?以此觀之,對於免於家庭、社會與校園裡遭受到霸凌與欺侮的社會人文改造工 程,才正要開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