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針對社會工作從業人員案量高、工時長、壓力大卻薪資水準卻是不呈比例的真實現 況,內政部研議要調高社工敘薪點和社工師職等,初步的規劃是將從原本六職等的社工師以提升到六到七職等,而督導則是從七職等提升到八職等;連帶地,一旦社 工師的薪水有所提高之後,那麼,現有大量約聘僱社工人員的薪資也可將一併地調升。顯然,對於人群服務的社會工作人員待遇問題,是有它深究探討的必要。
一言以蔽之,研議調高社工敘薪點和社工師職等一事,其所觸及到的甚或是直接碰撞到的乃是社會工作相較於其它行業別而來的薪資福利階層化現象,而這也用以彰 顯出資深社工月薪不如菜鳥警察的突兀景象,只是,倘若是從就業歷程來看,事實上,以剛畢業社會新鮮人的薪資水準來說,三萬塊左右的社工待遇,還算是中等、 尚可不致於太差,因此,問題癥結之所在自然還是要回歸到人群服務本身的職務內容、工作項目、專業陪同、就業風險以及職涯規劃等等隱而未現但卻是不斷地在耗 損社工心力的干擾因素上,就此而言,除了消弭齊頭不平等以爭取到應有的薪資待遇外,要如何針對人群服務工作者以提供一套制度性保障的機制設計,這會是重點 之所在;只是,社會工作員、社會工作師以及社工師、社工督導各自及其彼此之間的薪資待遇,要擴大到什麼程度?抑或是社工從業人員相較於其它的專業工作者, 兩者之間福利薪資的合理落差又為何?而諸如此類的表相議題,相當程度上是要以回歸到社會工作作為一門專業學科、專業行為以及專業自我等等專業建制化的深層 議題為其聚焦之所在!?
僅就這一套制度性保障的機制設計來說,的確,敬業往往會比專業來得重要,只不過,癥結所在乃是在於如何藉由諸如薪資待遇、福利結構、專業培訓、生涯規劃與 退休給付等等的制度保障,藉此讓有心意的敬業者和有知能的專業者,都能夠放心地安於本業,事實上,在這裡所進一步延伸出來的討論,除了是薪資差異化、服務 績效化、勞動情緒化以及生命歷程化等等的個體層次議題外,要如何檢視當前人群服務多軌式的分工模式,這才是關鍵所在,就此而言,研議調高社工敘薪點和社工 師職等一事,充其量只是部份舒緩了體制內以及政府部門社工人力的異動和流失情形,並無法有效地解決體制外以及民間部門所出現漂流社工的異化現象,更確切地 說,環視全台之體制內、體制外;政府社工、民間社工;抑或是科班社工、學分班社工等等長久以來的制度性阻礙和隔離,這才是社會工作面臨到專業困境的癥結所 在;連帶地,社會工作的專業教育及其相應而來的專業化教育,要如何有其大破與大立的變革措施,這更是人群服務工作轉型和蛻變之所在!?就此而言,無論是自 反而縮甚或是暗夜哭泣的社工人員與社工學術社群,要如何面對自己所設限的專業霸權和專業獨斷,此一基進的自我覺省,應該也是思索的課題之一!?
總之,樂於見到政府藉由提昇社工人員的薪資報酬,以進一步去正視人群服務之於職種、業態以及勞動屬性的分殊意義,但是,研議要求調高社工敘薪點和社工師職 等的思考格局,應該是要更為廣泛與深邃,這是因為:一旦薪資福利已有調升之際,同屬公部門之不同身份屬性但卻是職務內容不致於落差太多的同工不同酬現象, 點明了結構性的難題依舊還是存在,因此,薪資水準也只是「之一」而非「唯一」的影響變數,就此而言,在這裡的思索真義理當是要先從行業、階級之內以擴及到 行業、階級之間的制度性保障;連帶地,被歸類為二級戰力的民間社工及其非營利組織,要如何在愛心指稱的道德性期許當中,以窺探到未來的工作願景和人生藍 圖,這似乎說明了關於人群服務社會工作的改造、變革工程,才正要開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