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玉君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工作師學分班學生)

 

近期有兩則與身心障礙者使用公園遊戲設施受阻相關的新聞報導,第一則為民眾推輪椅帶癱瘓的八歲女兒,到公園打算玩「輪椅鞦韆」,因已有數名非身障的孩子在玩,等了三十分鐘,請他們禮讓,反而被其他家長說在跟小孩計較,此讓這位母親非常心寒,對此,新北市高管處表示,這個鞦韆,只給輪椅族專用,特殊的設計,一般孩童玩恐怕會受傷,未來會加裝鎖,若是須使用可撥打電話,請保全開門;另一則新聞是一名身障者到公園玩盪鞦韆,疑因使用時間太久,被一名中年男子質疑佔用,發生肢體衝突,引來警方關切,因被員警架開時,手不小心揮到員警,被當場壓制在地、上銬,引發民眾議論,派出所則是解釋當時係依現場緊急狀況採取適當的管束作為並非是逮捕。

近年來,國內掀起「共融式遊戲場」的風潮,這陣風如雨後春筍般吹進全台各地社區、公園和校區,主要訴求的是平權概念,其精神強調包容不同孩子的個別化需求,以提供平等參與遊戲場的機會,打造兒童友善環境。此類共融遊戲場,通常會有共融鞦韆組、輪椅鞦韆、身障溜滑梯及無障礙轉盤等遊具,地面鋪上安全軟墊,來讓使用的身障孩童能自在地與其他孩童一起遊戲,結合動作發展和大腦發展的需求,使得身心障礙者可以透過這些遊具,讓大腦各區域的整合更好及神經傳導更為順暢。

在這個概念之下,經過多個家長組織努力奔走倡議,這幾年北市教育局陸續翻新、增設15所公立小學特色遊戲場,揮別廠商套裝設計的呆板遊具,發展出依其需求所量身訂做的夢幻遊具,誠然,這種遊戲場多以「使用者參與」理念發想,依據需求、考量腹地空間、設備安全規範等,製作出多元特色、共融式遊戲場,還可以開放假日期間,讓社區民眾有個休閒遊樂的地方可以消磨時間。

承上之言,「共融」的定義是什麼?是所有人一起玩?還是共同在一個場域中,各自單獨玩可以玩的遊具?遊戲場的主體是誰?誰才是受歡迎的使用者?共融遊具是無障礙遊具的代名詞?還是共融其實是一種精神理念,而不是擺了什麼遊具?連帶地,共融可以是老人與小孩共融,也可以是身障者與照顧者共融,更可以是不同族群或不同階級的人群共融?

北市府公園路燈管理處表示,共融遊具的設計概念就是要打破使用者年齡、能力限制,「希望打造這樣的氛圍與環境,讓不同族群的人都能一起玩、一起合作,互相成長。」,只不過,現實的狀況並不是每一種遊具,都能滿足每一種使用者的需求,也不是每個人都願意和其他人分享遊具,如果只是把共融的遊具擺放在遊戲場,然後,再以一道鎖加以鎖住,藉以隔絕其他不適用者,這種用公權力所畫出來的「楚河漢界」,敵我相對的共融/阻隔,真的是與打造友善遊戲場的初衷理念吻合?

誠然,能夠分享公共資源,接納不同的使用者,並非僅靠單純的宣導就足以實現,有時需要輔以公民素養為基礎,在此一民主、開放的社會,表面上鼓勵多元價值觀發展,人民的自主意識明顯高漲並積極維護自己的權益,有時甚至於過度解釋自己的權利與權力,這也經常是為人所詬病之處。

不可諱言,現今公民社會的意識雖有雛型,但是,在尊重他人權益的方面,不得不說大多數的人對於公共素養的觀念仍相當模糊,對此,如何在保護個人權益的範圍裡,妥善使用公共財(public goods),理當是要從苗的培養開始做起,透過基礎教育傳達善待群己關係以及培養基本的公民德行,這乃是刻不容緩的社會變革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