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埕佑
(中國文化大學學士後社會工作師學分班學生)

 

整合醫學科醫師姜冠宇在臉書粉專「姜冠宇醫師 Pro’spect」有感而發地分享他遇到的一個臨床案例,是一名高齡逾90歲的阿嬤,人虛弱的躺在病床上揮著手,向他表示拒絕插鼻胃管,但身為醫師的他無奈表示:「家屬逼著我要插下去,現場所有人都可以作證病人表示拒絕插鼻胃管,結果家屬還是淚眼汪汪,逼我要插下去。」,後來細問原因,才知道是因為孫子要安排結婚,希望能延長這位阿嬤的壽命,以趕上時間,讓婚禮如期舉行。

現代醫療進步,可以讓人靠著儀器延續生命跡象,但也有人認為活得沒有意識、無法表達,這樣不但家人辛苦,痛患更痛苦,因此,當人即將臨終,救回也將成為植物人時,身邊的人是否要讓病人繼續可能是無效的醫療,常常是許多病患家屬的掙扎,無效醫療(Futile medical care),意指在沒有希望可以改善病患狀況下,仍然堅持進行的醫療行為,無效醫療是由實證醫學衍生出的概念,支持者認為,當醫學證據顯示進行更多醫療行為,無助於病患改善其病情,醫生就不應該採取積極性的醫療行為,而應改採安寧緩和醫療,以避免對病人造成傷害,增加其痛苦,並減少醫療成本的浪費。它與安樂死不同,因為醫師並沒有主動採取行動以終結病患生命,因此,醫師不為病患進行無效醫療,並不會違反傳統的希波克拉底誓詞。

調查顯示:台灣加護病房發生無效醫療的頻率,介於17%到20%之間。即加護病房大約5-6人,可能就有1人接受臨終前無效醫療。這些無效醫療,大多來自家人的「捨不得放手」,結果不但浪費醫療資源,也讓毫無意識的家人,躺在病床上數年、甚至數十年,插著鼻胃管、戴著氧氣罩、時不時電擊急救,身體受盡折磨,就只因為活著家人的「不放手」。

哲學家保羅·約拿·田立克(Paul Johannes Tillich,1886.8.20-1965.10.22)有句名言:「不計一切代價去努力延長病人死亡的時間,是一種殘酷的仁慈。」在英國、紐西蘭、澳洲等這些生命末期照顧良好的國家,生命末期的病人是不會被插管的,即便家屬強烈地要求,醫生還是會拒絕給予這樣無效的醫療,而這些國家的醫療人員都受到國家法律的保障,醫生會以病人最大的利益來考量,不會做無效醫療這類的事。而臺灣的健保制度給付浮濫,雖然幫助了許多貧困的家庭,但也造就了許多苦難的病人,如果健保不給付不當的無效醫療,那麼,很多的家屬就會選擇讓病人好好地走。

健保制度上路後就曾發生過以下案例:健保規定病人使用呼吸器就可以長期住院,但家屬利用這項規定,明明病人已經可以不用呼吸器,必須出院了,卻強烈要求醫師不准拿掉呼吸器,有些醫生為了增加業績或其他考量,竟然也配合,這是因為病人在醫院,家屬每個月只需要付二、三萬元,比在家裡請看護照顧病人還便宜、還省事!

「藥醫不死病,佛度有緣人」,很多時候不是光靠醫療或是病人的求生意志力就能改變的。痛苦被延長、臨終是不平靜的,也沒有善終。病人沒有獲得善終,家屬就失去了與病人好好道別的機會,學習「放手」,這會是對彼此最好的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