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理事長

報載台北市政府停車管理處為了配合「助妳好孕」政策,業已規劃友善、舒適、便利的孕婦停車環境,亦即,在公有停車場裡設置有「孕婦優先停車區」,顯然,對於此一積極性差別的人身對待,是有它進一步深究、討論的必要。
基本上,為了正視生理弱勢族群的相關需求,國家機器無不思謀以營造友善生活環境為其人身較佳利益的出發點,以此觀之,對於在公有停車場設置「孕婦優先停車 區」一事,除卻標舉出文明化的進步意義外,相與關聯的衍生性思考,這也是需要加以關注的,這其中包括:在諸如身障、兒童、老人以及孕婦在內的所有生理弱勢 族群,各自的分殊差異與和合共通為何?有無扣緊從生態環境、問題診斷、需求評估、資源盤點而來的不同應變措施?連帶地,要如何從公有停車場所設置的「孕婦 優先停車區」,以更進一步地思索現有包括食、衣、住、行、育、樂在內的各項基本需求(need),究竟還潛藏著那些不甚友善抑或是不公允的人身遭遇?
畢竟,專用停車位僅是用以紓解苦於找不到停車位的一時難題,但是,環視周遭生活世界裡不甚方便的人身遭遇,那麼,何妨將設置「孕婦優先停車區」視為是營造 友善環境的一項轉悷點,遠的不說,停好車子之後,又是否方便孕婦走動?方便孕婦如廁?方便孕婦上下?方便孕婦靠坐?而現行僅是採用顏色來標示區分出所謂的 博愛坐,是否也要有它合乎人體工學設計的通用輔助?至於,限縮在「孕婦優先停車區」的思維論述裡,那麼,何以是汽車停車區而非包括機車停車格?何以是優先 停車區而非是專用停車位?何以是公有停車場而非是擴及到包括民營在內的所有的停車場?何以不能比照身障者享有比例原則的停車優惠?何以是孕婦而非是進一步 含蓋母嬰親子?而以僅是試辦性質而非是訴諸於管理辦法的運作機制?
總之,關於公有停車場設置「孕婦優先停車區」一事,的確是有它回歸到福利服務(welfare service)的真義,亦即,「孕婦優先停車區」的舉措,其所被彰顯的乃是一種溫暖妳我的心的貼心服務,只不過,還原回到該項貼心服務的基本判準,那 麼,所涉及到諸如「孕婦優先停車區」的權責單位、資格確認、設置地點、貼心方便、收費辦法、管理機制等等之可及性、可近性、權責性、整合性、便利性和願意 使用的思索,亦需要通盤的檢視、討論;至於,施加在弱勢人口族群身上的各項制度性障礙、累積性剝奪、滾動性影響及其社會性排除,更是公民社會裡一項棘手的變革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