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理事長

依循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的往例,中央政府定期進行所謂身心障礙者生活需求的調查,對此,2006、2011年最近兩次的調查結果,就有它結構性比較與探究的必要。

基本上,身心障礙者生活需求調查係用以蒐集身心障礙者之基本資料、居住狀況、休閒活動、交通狀況、起居生活狀況、家庭經濟狀況、醫療照顧及福利服務需求、教育服務需求及工作現況等資料,藉此窺探出縱貫與橫貫而來的身障變遷圖貌:

首先,在(一)身心障礙者特性方面:在造成身心障礙的原因部分,兩次調查的結果均「後天疾病而致」者占最多,甚至於出現增加的趨勢(從2006年的 43.30%增至2011年的46.95%),對此,因應於公衛水準以及醫療科技而來的疾病型身障樣態,勢必還是會持續增加中,這其中亦包括老年退化者所 導致的老年殘障化的客觀事實;其次,在教育程度部分,與2006年調查結果比較,不識字(六歲以上)的比例下降4.24個百分點,「國(初)中及以上」的 比例則是增加5.81個百分點,這多少顯示身障者教育程度的確是有提升的現象,但是,倘若是跟一般民眾比較的話,那麼,15歲以上身心障礙者的學歷在「國 (初)中及以下」者卻達65.10%,明顯是高於一般民眾的29.49%,點明了身障者的教育程度還是相對偏低,就此而言,身障的生理因素及其對於受教權 益的維護,是有它一定程度的干擾影響,連帶而來的特殊教育機制設計,自當有其建置變革的議論空間;至於,在婚姻狀況部分,身心障礙者未婚比例已從2006 年的24.43%增至2011年的29.21%,喪偶的比例亦從2006年的15.92%增至2011年的16.54%,相關的理由除了是生理老化的人口 特性外,還是需要進行諸如身障類別、等級、教育程度與支持系統等的交叉分析,方能區辨出主流社會的婚姻斜坡觀點對於身障者的可能影響。

其次,在(二)居住狀況方面:仍然還是以住在家宅為主(2006年的92.96%、2011年的92.84%),這顯示出來家庭仍為身心障礙者居住以及被 照顧得主要處所,但是,長期照顧下來的身心負荷,因此,長期來看,遷往住於教養、養護機構勢必還是有它拓展的空間,就此而言,諸如「植物人」、「失智症 者」、「慢性精神病患者」以及「多重障礙」等身障類別入住於教養、養護機構比例相對較高,實乃是ㄧ項預期之中的發展性後果;連帶地,更是要針對殘障老化而 來照顧進程,以思謀在家老化、在地老化以及機構老化之多樣化選擇的解套對策和配套措施,不過,值得留意的是在居住機構類型部分,仍然以居住在社政型的身障 福利機構居多,但是,居住於衛政型的護理之家的比例,也會因為老化、退化以迄於惡化而成為不可替代的重要選項,畢竟,進住機構的主要原因家人(親屬)無法 照顧者占其首位,並且比重是成現大幅增加的趨勢(從2006年的59.72%增至2011年的69.56%)

最後,(三)起居生活狀況方面:2011年在6歲以上身心障礙者獨自行動的困難情形部分,6歲以上身心障礙者日常生活活動功能(ADL)獨自行動均無困難 者占61.20%,而至少有一項獨自行動有困難者占38.80%,與2006年調查結果比較,2011年獨自行動均無困難的比例增加11.10個百分點; 至於,6歲以上身心障礙者處理日常生活活動情形部分,6歲以上身心障礙者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能力(IADL)獨自活動均無困難者占34.69%,而至少有 一項獨自活動有困難者占65.31%,與2006年調查結果比較,2011年獨自活動均無困難的比例則是增加4.33個百分點,不過,在身心障礙者之主要 照顧者部分,2006年雨2011年均有4成左右的身心障礙者表示需他人照顧,而其主要照顧者絕大多數係以配偶(同居)、母親和外籍看護工等女性比例為主 (2006年的78.91%、2011年的78.83%),並且每天平均照顧的時間均長達14小時。

必須要加以留意的是:在身心障礙者每月照顧費用部分,2011年無法獨立自我照顧生活起居身心障礙者,居住機構、居家照護或僱人照顧者的平均每月費用為 21,219元,與2006年的調查結果比較,2011年平均每月費用則是增加約1,800元,但是,倘若是對照於身心障礙者家庭的每月開支,那麼,身障 家庭每月的收支平衡情形,亦突顯政府要如何在現金給付、方案項目與資源服務上,舒緩身障家庭在人身照顧(就醫、復健、輔具、接送、早療、托育、養護、特 教)以及支出成本等的風險壓力。

總之,從2006年到2011年之定期性的身心障礙者生活需求調查,透發出來的是:擺置在社會變遷的時空脈絡裡,關於『變』與『不變』的發展圖像,那 麼,要如何從諸如屬性特徵、居住狀況抑或是生活起居等的微妙變化當中,以窺見到要如何未雨綢繆地思索多重性的殘老與老殘現象,畢竟,『家有一老或ㄧ殘,必 有一倒!?』的真實寫照,點明了生活需求調查作為某種的表達性需求,自當有其含蓋規範性需求(normative need)、診斷性需求、(diagnostic need)、處方性需求(prescriptive need)、客觀性需求(objective need)、基本性需求(basic need)、關聯性需求(related need)、對照性需求(reference need)、衍生性需求(derived need)以及全方位需求(comprehensive need)等等的整體性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