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淑女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碩士)

 

「婚、生、教、養、衛」此一育兒的生命歷程告訴我們,教養與照顧兒女乃是父母的天職,只不過,面對諸多的結構性限制時,家外性質的托育服務就有它存在的必要,誠如,因應於社會變遷的家庭經濟需求,早期農業社會農忙季節的「農忙托兒所」,業已演變成為「村里托兒所」,此一社區型態的托兒所也讓家庭主婦安心從家庭照顧者轉變成為「產業後備軍」的功能角色,進而回到勞動職場。

當今,高齡少子女化的人口結構改變,已經是一件不爭的事實,其所產生的衝擊影響不僅關乎到國家的未來,相與延伸出來的工作人口遞減,更是當下經濟發展的困頓危機所在,對此,內政部在民國84年依據〈兒童福利法〉頒布〈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資格要點〉,將保母納入兒童福利專業人員之一類,並於民國86年制定〈保母人員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說明〉,透過檢定考試藉以強化其托育的專業性,緊接著於民國89年建立「社區保母系統」,到民國105年變更為「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以及民國97年的「建構友善托育環境~保母托育管理與托育費用補助實施計畫」對於社區保母系統之專職訪視輔導員,更新為要以四分之一為社工人員為原則。

時至今日,政府當局為了落實「強化社會安全網」,透過中央資源挹注,引導地方政府建構「以兒童為重、以家庭為中心、以社區為基礎」之社區公共托育設施、托育資源中心(親子館),強化可及、近便的托育資源服務,對此,民國106年推動「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實施計畫」,落實區域福利與在地服務之願景,給予家庭更多照顧量能,提升整體社會福利服務輸送效率,用來支持家庭得以穩定就業且安心育兒。

誠然,民國70年以前的社區發展工作重點,主要是聚焦在基礎工程建設的興建,隨著社會的演進與時代的變遷,社區工作已經逐漸從以「土地」為中心轉變為以「人」為中心的社區福利服務輸送模式,因應於政府政策的計畫進行,透過〈公開採購法〉承接政府委外方案進入社區服務,藉由方案執行培訓社區人才,提升社區意識達到社區增權實是社區實務的首要工作,誠如上述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的托育人員職前訓練與在職訓練課程與訪視督導,以及「托育資源中心」(親子館)的課程衛教與外展活動以及公設民營托嬰中心的親師互動,都可以覺察到兒童背後之親職關係與家庭樣態的微妙變化,因此,如何得以從專業研習及教育訓練的相關知能,提升到方案執行的資源連結與績效管理,同時,推動社區營造以達到凝聚社區意識,進而導入有效的預防性介入,像是兒童發展篩檢、家庭暴力抑或是兒童虐待等等的家庭事件。

總之,「投資孩子,就是投資未來」,家庭是最適合兒童成長的場域,父母是兒童最早的老師,當社會變遷底下的家庭組成模式從量變到質變,雙薪家庭業已成為現代家庭的主要模式,家長有限的時間與體力導致父母照顧功能式微,兒童照顧也就必須仰賴正式系統,如此一來,家庭系統與托育系統以及社區照顧與資源網絡之間的連結,便是更為密不可分,這當中政府所扮演的協助者角色將是更為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