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誼銘
(中國文化大學學士後社工師學分班學生)

 

根據公路總局的高齡駕駛人駕照管理制度,規定2017年7月1日後才滿75歲的駕駛才需要重新審查持有駕照之資格,但是,只要是在前述規定發布前已年滿75歲長者,駕照可不用換照一直使用,除非是違規記點,否則,都處於灰色地帶,並不具法律的強制性。因此,針對高齡者駕照的管理制度設計之效益性,就有從嚴探討的必要性。

以首都臺北市說,90歲以上已辦理汽車換照人數僅27位;汽車駕照繳回註銷人數僅158位;機車換照人數,僅18位、機車駕照繳回註銷人數僅119位,換算下來,北市還有1萬3046位90歲以上高齡駕駛人持有舊照,事實上,依照公路總局的<高齡駕駛人駕駛執照管理制度說明>,能夠得知制度的原意如下:考量到身體老化造成某些身體機能改變,包括反應時間的延長、整體動作速度變慢、知覺動作表現衰退、認知方面有關注意力及辦識力的改變,以及視覺方面的改變等影響安全駕駛能力,因此,基於關懷高齡年長者行車安全,對其身心狀況應建立適當的檢測機制。

然而,如果細細地剖析檢測機制,將會發現除「體格檢查」合格外,還需通過「認知功能測驗」或檢附「未患中度以上失智症證明」,以長者的心態來做觀察,對於接受自身的生理退化,這本來就不是一件隨著年齡一同到來而能夠隨之妥善準備好的狀態,更遑論在病識感以及接受度更低的認知功能缺陷風險下,對於檢測所帶來的不安感,甚至是更嚴重的污名化、社會標籤,雖然客觀的生心理狀態判準機制實屬必要,但是,須考量更多的配套措施,建言分述如下:

一、認知功能測驗包含對時間及空間的正確認知能力、近程記憶思考的能力、測試判斷力及手腦並用能力,在受試者同意下將檢測結果轉介至後續失智症照護的醫療院所、社區資源,以此建立起失智症守護的另外一塊社會安全網,接住更多有需求的個案。

二、.駕照繳回或換發時,除了交通局的宣導品、垃圾袋、大黃帽、反光手環,可考慮將經費挪用至高齡者「行」的需求之補貼上,比如悠遊卡及一卡通儲值金、計程車補貼、65歲以上長者共乘車輛享有加油折扣等。

總之,以《高齡友善城市八大面向》來說,從公共空間的「無礙」、便利交通運輸的「暢行」、社區服務上的「安居」;到社會連結上「連通」、社交需求上的「康健」;進而衍生出跨世代互動的「敬老」、便老服務的「親老」;到最後自我實現的「敬老」,真正的理解高齡者的需求後,再加以規劃收回駕照的期程,換言之,年齡當只是一項生理的界線,多些全人發展的考量,會有助於高齡駕駛制度的建制化,更是有助於體現高齡友善城市的共融真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