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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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近日以來大台北地區氣溫飆高到近40度,而有不少的勞運團體呼籲政府是有考量訂定高溫假的必要,對此,行政院長江揆亦已鬆口表示將交由專業單位評估, 只是,倘若是依據<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並沒有所謂高溫放假的相關規定,就此而言,高溫假到底放或不放,是有它延伸性討論的必要。

首先,還原回到公共決策的基本提問,乃是:訂定高溫假的緣由為何?是要解決什麼人的什麼問題?可以解決的程度為何?以及問題解決的同時,又會衍生出來什麼 樣的難題?以此觀之,倘若是因為天氣的酷熱,而必須去正視基本的勞動權益,那麼,接踵而來的各項變革措施,這會是問題的聚焦所在,畢竟:落實在工具面向的 執行層次,所謂高溫的風險事故,對於個體的人身戕害,一旦要被加總成為集體意含的公共議題,各種相與關聯的命題意識,就有它放大討論的必要,比如說:「高 溫假」是否只限於曝露於外面或委身於地裡的特定勞動族群,還是該種因為懊熱而來的身心疲乏,而可以一體適用在所有的勞動人口族群?連帶地,除卻個別性差異 以外,諸如職業別、地域別、狀況別或是情境別等等的操作變數,是否也要有同中存異的個別考量?准此,在這裡的論述真義無非是去正視『高溫』之於保溫、恆 溫、失溫等連續性關係的各種應變對策,特別是明天過後所可能出現的各種極端氣候,更不會侷限於人、事、時、地、物,而產生任何摧枯拉朽的破壞影響。

其次,標舉「高溫假」從基本的勞動權益以落實而成為某種的職業福利之際,那麼,高溫放假或不休假的建置化工程,這才是問題的根本所在,這是因為:勞動者的 個別權益,實則會直接衝擊到店家業者、產業結構等等的生態環境,特別是「高溫假」究竟是特殊假還是常態假,其所牽動到不同勞動成本之個別化、企業化、社會 化、內部化以及外部化的論述意義,就此而言,倘若「高溫假」是一種好康以獲得免費福利的津貼概念,那麼,攸關到得以放假的福利身份或資格確認,這會成為爭 執的焦點?至於,當「高溫假」或是「低溫假」已然成為妳、我生活世界的一部分,那麼,衡平關係的比例原則就應該是採取大原則、低門檻即可,也就是說,屆時 施行所謂的「氣溫假」,皆隱含從雇主、勞方到政府各自不同的負擔比率?准此,「高溫假」的放與不放,就不全然在於生理範疇的人身權益,而是放一天假?放幾 次假?怎麼放假?等等的不上班或不工作,相與對應的權利義務關係,有無因此達到勞資共存和社會共贏的共好結局?

總之,說大不大、說小也可小的「高溫假」,不應該淪為某種應時的應景話題,畢竟,因為熱天而來的煩躁,說明了在高溫的客觀標準之餘,亦隱含個別的主觀感受 和從眾行為的集體知覺?就此而言,當「高溫假」的政策定調和施行辦法尚未明確的時候,個人面對極端氣溫而來的危機意識、應變措施和配套對策,才是應有的自 保之道,也就是說,「高溫假」理應是要跳脫職業類別的狹隘思維,以直指不分老少、無關場域和更不假「高溫假」以行嬉戲之實的全民避暑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