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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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有立委提案要增修所謂的「囤房稅」,也就是說,透過修改現行的房屋稅條例,讓擁有一戶以上房屋者,每房房屋稅率加計一倍,至於,擁有三戶以上者,每房房屋稅率則是要加計兩倍。

基本上,關乎到「囤房稅」的課徵一事,實則隱含不同的論述見解,一方面,扣緊自由經濟市場的台灣社會,憲法保障人民有自由選擇購買財產的權利,因此,限制 人民購買財產的自由可能已經有違憲之虞,連帶地,課徵「囤房稅」以進行打壓房市之實,這是否有助益於房市的正常交易和穩健運作,這一點還是有待商榷、觀察 的;另一方面則是基於土地、房屋的稀有財特性,因此,為了避免炒客大量購買房屋囤積,所造成市場上房屋量少價高的不公平情形,加重房屋稅率以減少投機客持 有房屋的意願進而釋出空屋,實屬必要之惡的策進作為。准此,擺盪在商品化程度及其國家的介入情形,點明了問題的癥結點不全然在於增訂「囤房稅」,而是從一 無所有、遮風避雨到囤房多屋的連續性關係,究竟透發出來什麼樣的社會變遷意含。

誠然,舉凡從房屋的數量、區段、價格到豪華程度,早已舖陳出來當代台灣房屋背後所隱含的人生百態,畢竟,對照於買不起和住不起而來的卻是金黃地段的炫耀性 消費,尤有進者,多數的少或無,所觀照出來極小數的大或多,其所彰顯的會是個體加總之後所形塑產生的集體性怨懟、不滿或憎恨,就此而言,在尊重自由市場機 能的同時,社會性移轉性質的所得重分配機制,一直未能有效地拉近貧者與富人之間的人身距離,乃甚至於擴大或惡化成為一個國家、不同世界的突兀景象,就此而 言,覬覦增訂「囤房稅」之際,亦須同步通盤檢討現行讓財富積累得以加速效果的投資或投機以及稅制或稅率等等的變革工程,否則,即使是增訂所謂的「囤房 稅」,但是,在顧及效益的交易成本以及另謀管道之機會成本的務實考量底下,那些低薪與薄利的工作所得者,依舊還是輸家,並且會持續蔓延以成為富者愈富和貧 者愈貧的馬太效應。

總之,為政之道無它,旨在於給予人民『安居』與『樂業』,就此而言,從就業、轉業到樂業以及從適居、樂居到安居,不外乎只是經濟安全與所得維持的基本訴 求,至於,「囤房稅」的增訂與否,其所透發出來的更是當前各項新社會風險(new social risk)所招致的不足、匱乏與不安全感;連帶地,關乎到『安居』與『樂業』這兩者之間的優先順位,這未嘗不是執政當局的難題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