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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邇來引起社會輿論極大批判的鄉代出手毆打護理師案例,業已經過地檢署依據傷害、暴行公然侮辱罪而提起上訴,同時,為了避免產生「一犬吠聲、眾犬咬人」的不良擴散效應,檢察官甚至請求法院宜於速審重判。

對此,激情的當下,立法院的衛環委員會也初審通過醫療法的第廿四條和第一○六條的修正草案,也就是說,民眾只要在醫療人員執行醫療業務時,對醫療人員施以 強暴、脅迫的話,將會由目前的三年以下徒刑改為五年以下徒刑,但是,改為公訴罪部分則是並未通過,顯然,該項以正社會視聽的修法舉措,多少是有兼具撫平民 怨的消極作用,但是,修法過後的醫療暴力是否就可以消弭於無形,這一點還是有它的商榷之處,畢竟,該起出手毆打護理師的個案,有無因為施暴者本人的民代身 份而被放大檢驗?有無個別的人格特質而被擴大延伸?有無不當的危機處理而被無限上綱?以及誘不從初犯、累犯到慣犯而忽略了院方應該要有應對措施?就此而 言,還原回到實質正義以及程序正義的多面向論述,那麼,相關的議題思索,自當還是需要嚴肅以對的。

首先,從惡言惡行的私領域到專業問政的公領域,這兩者之間的衡平關係和比例原則要如何拿捏?亦即,單就出手毆打護理師一事,這當中代議士身份的特權被摧化 出來多少的加乘效果?特別是對於公眾人物之動見觀瞻的人身檢視?而此一毆打的客觀事實及其事件演變所糾結的蘊釀、發微與爆發歷程,這當中究竟有無需要進一 步廓清的地方?連帶地,從醫療暴力到醫病關係以迄於醫療糾紛等等的醫療生態環境,有無一併進行通盤檢視的可能?否則,醫護之於病患的兩造,要不是淪為有醫 療暴力之虞而被施以重刑的寒蟬效應,便是讓根深蒂固的醫護霸權更可無限上綱到無以復加的地步?最終,彼此共輸的共難結局,終將無助益於病患人身權益的具體 保障!?

事實上,面對親人的生理病痛甚或是性命交關之際,多些情緒使然的不當作為,實乃是人之常情,一方面,這點明出來國人是少了一些情緒管理的基本修養,再則, 這是否也隱含某種資訊不對稱而來的認知落差,以致於徒增不必要的誤解,僅以急診就醫為例,民眾有無知曉急診室的醫護照顧,不是以先來先看而是要因應於檢傷 分類而來的輕重緩急,但是,要如何破除先來後到的直覺反應,顯然,徒法不足以自行的公眾教育,還是需要權責單位更大的策進作為;最後,住院治療所衍生出來 的標準醫護流程,多少也會因為心急等待而尋求第二意見,如此一來,造成家屬與院方更多的情緒拉扯。

總之,出手打人就是不對,這根本沒有何的議論空間,只是,從南到北所層出不窮的醫療暴力事件,這又何嘗不是彰顯出來個別案例的加總,還是有它值得深究的集 體意含,更直接地說,面對諸多醫療暴力的社會事實,那麼,關乎到人性想像、權控結構、制度失靈以及修法工程等等的建置化環境,是要整體、長遠以及綜融的思 辨,而非只是淪為最為不堪的專人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