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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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目前家外安置的兒童總數共計有755人,這其中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罹患罕病、 重病、注意力缺乏、情緒障礙、發展遲緩等類型的難置兒比例高達2成1,對此,新北市政府規劃所謂「類家庭」的安置方式,也就是說,在社會住宅裡由夫妻兩人共同擔任照顧者,並且提供支援照顧、喘息服務、早期療育等資源,而業經半年下來的心血照顧,也看到這些難置兒終於逐漸學會語言表達的基本能力。

誠然,此一介乎於寄養家庭和安置機構之間的「類家庭」,相與關聯的運作利基包括保有寄養家庭的溫馨以及機構人力的支援優點,連帶而來的是考量「類家庭」的這些替代父母也是需要喘息以及對於自己孩子的照顧,因此,每周會支援一天,以讓支援照顧者進場接手,藉此「類家庭」的替代父母可趁機外出放鬆,順此思維邏輯來看,那麼,這些不同類別等級和屬性內涵的難置兒,除卻此一另創「類家庭」的替代父母外,揆諸於從原生家庭、親屬家庭、寄養家庭以及安置機構及其親生父母、替代父母、寄家父母、專業父母之不同的照顧模式和主照者,相與對應的兒童福利服務項目像是支持、補充、保護或替代,又是有它通盤檢視與檢討的必要,特別是去正視到包括「類家庭」在內的殊異家庭生態環境,藉此規劃以『成長與發展』、『不可歧視』以及『最佳利益』為其基本權益保障的福利服務方案。

事實上,即使上述的「類家庭」是可欲、可行和可為的,但是,從戰略到戰術、從需求評估到結果評估以迄於從預期效益到非預期性影響,在在都有它進一步的深究之處,比如:提供各項的誘因條件之餘,「類家庭」的替代父母之於篩選標準、資格適任以及配套措施,要如何在現行寄養家庭的運作機制上,另闢蹊徑抑或是避免某種的資源排擠效應?連帶地,以目前供需失衡的寄家安置情況來看,是否還有其它的另類選擇,特別是該項偏向於社政思維為主的安置模式?准此,在這裡的論述真義就不單單只是聚焦在這些實際受到服務(serviced population)的難置兒身上,而是要從一般兒童到弱勢兒童、從不幸兒童到特殊兒童以迄於相同享有保障到積極性差別待遇的分殊考量?最後,扣緊生理、心理、社會等發展介面,指陳出來訴諸於兒童最佳利益(The best interests of the child)的關懷旨趣,這使得從基本的人身安全照顧到連結外部資源的醫療、復健、心理、認知的全人關懷,那麼,從個案工作到個案管理;從社政、衛生、教育到其它;以至於從嬰幼兒到父母、家庭的個別化服務計畫、個別化教育計畫、個別化轉銜計畫以及個別化家庭處遇計畫,點明出來要如何從當下的問題解決模式或任務中心導向,得以有效無縫接軌於後續更多的成長難題。

總之,難置兒所標舉的不是難以安置或困難碰觸的單純照顧議題,畢竟,扣緊這些難置兒生命歷程這一路下來之跨專業、跨領域、跨知能、跨技巧、跨局處、跨部會、跨層級的業務協調與服務整合,這才是當代台灣社會用以迎接文明化目標的一項重要變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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