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將於5月1日生效,勞動部也研定出協助在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穩定就業實施辦法」、「促進失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實施辦法」、「支持退休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再就業實施辦法」、「補助地方政府設置銀髮人才服務據點實施辦法」及「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績優單位及人員獎勵辦法」5子法及「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施行細則」草案。
其中最大亮點,是為鼓勵企業繼續雇用達到勞基法退休資格的65歲以上高齡勞工,若雇主續用達30%、不低於原薪資,且雇用滿6個月以上,前6個月就補助雇主每人每月1.3萬元,第7到第18個月補助費更提高至1.5萬元。
此外,針對失業的中高齡及高齡勞工,雇主只要雇用中高齡失業勞工滿1個月,就可獲聘用獎助每人每月1.3萬元,聘65歲以上的失業勞工,則可獲每人每月1.5萬元,最長12個月。
(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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