脆弱兒童與家庭(Vulnerable Children and Families)

所謂脆弱兒童與家庭,依據Waldman(2007)的定義,係指家庭中的兒童有以下情況者:家庭中有兒童須照顧、低社經地位的年輕夫妻、不同少數族裔結合的年輕夫妻、年輕的家庭照顧者、年輕的母親、變換照顧者的兒童、難民或遊民家庭、家中有身心障礙的兒童、兒童有易受傷害的高風險之虞者、兒童與脆弱的成人同住、接受家庭服務中的兒童、國語不流暢的學童、居住條件不佳的兒童家庭。Berrick(2009)則是進一步強調脆弱家庭往往存在包括:物質、生理、心理、環境的多重脆弱性(multiple vulnerabilities)。

在臺灣,依據行政院民國107年核定「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內容對「脆弱家庭定義」係指:家庭因貧窮、犯罪、失業、物質濫用、未成年親職、有嚴重身心障礙兒童需照顧、家庭照顧功能不足等易受傷害的風險或多重問題,造成物質、生理、心理、環境的脆弱性,而需多重支持與服務介入的家庭。而其所面臨的風險有六大類型,分別是:(1)家庭經濟陷困致有福利需求;(2)因家庭遭逢變故致家庭功能受損致有福利需求;(3)家庭關係衝突或疏離致有福利需求;(4)兒少發展不利處境致有特殊照顧或福利需求;(5)家庭成員身心障礙或傷、病、失能,致有特殊照顧或福利需求;(6)因個人生活適應困難致有福利需求。

因人口結構與社會發展的變遷、貧富差距擴大、就業市場緊縮及家庭解組等現象,導致家庭已無法如往昔發揮正常功能,難以穩定且妥善的照顧及教養家內成員,特別是兒童。對此,脆弱家庭需要多重支持與服務介入,特別是建構「以家庭為中心,以社區為基礎」的支持體系,藉由地方政府結合民間團體的在地據點,提供預防性、支持性及補充性照顧兒少的服務,避免兒少受到疏忽,並預防或協助解決家庭問題。是故,衛生福利部自民國107年函頒「脆弱家庭社區支持服務方案」(守護家庭小衛星),經由公私協力福利服務模式建置數量更多、服務內容多元的脆弱家庭社區據點,強化地方政府辦理培植、整合社區團體及資源的工作,完善家庭支持服務網絡。
資料來源:
衛生福利部脆弱家庭社區支持服務方案(守護家庭小衛星)
Waldman, J.(2007). Narrowing the Gap in Outcomes for Vulnerable Groups. Slough: NFER.
Berrick, J. D.(2009). Take Me Home, Protecting America’s Vulnerable Children and Families. Oxfrord:Oxfrord University Press.
延伸性概念: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兒少保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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