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打造寵物友善城市,北市府市政會議日前審議通過「台北市犬貓飼養基本照顧規則」,規定飼主不得將犬、貓單獨留置車內,若以汽機車載運犬貓時,應使用運輸籠、背袋或其他防護措施,且犬貓飼養設施環境溫度超過35度,應使用降溫或通風設備,若未達10度應使用保暖設備,違者將依北市動保自治條例開罰2千元至1萬元不等。

飼養照顧規則通過 即起上路

北市府動保處表示,犬貓飼養基本照顧規則即日起上路,接下來也會舉辦多場宣導課程,讓飼主了解正確的飼養、照顧基本規則。

北市府動保處表示,有許多飼主因為貪圖一時方便,經常在外出購物時,把犬、貓單獨留置車內,儘管宣稱有「開窗」,也有貼隔熱紙,但夏季天氣暑熱難耐,加上犬貓的體毛較長,散熱不易,因此不幸受傷、熱衰竭而死的案例層出不窮。

動保處表示,過去一年至少有2、30件的檢舉案件,尤其是很多飼主去大賣場購物時,因賣場禁止帶犬貓入內,飼主就把寵物放置車內,如今照顧規則上路後,嚴禁飼主將犬貓單獨留置車內,且以汽車載運時,若室外溫度超過30度,應使用防曬遮陰、降溫或通風設備。

此外,還有飼主喜歡騎車「遛狗」,美其名是幫寵物「運動」,其實險象環生,尤其經常見停等紅綠燈時,狗狗離開腳踏板,跑到馬路上逛大街,甚至綠燈了還不回來,不僅造成寵物危險,也危害用路人安全。

動保處表示,伺養照顧規則中明定,以汽機車載運犬貓,應該使用運輸籠、背袋或者其他有效防護措施,最起碼也應該使用鍊繩,不然可能吃上罰單。

熱過35℃、不到10℃ 都要設備保護

至於寵物居住環境部分,動保處表示,犬貓不耐高溫,飼養設施環境溫度超過35度者,應使用降溫或通風設備,若飼養設施環境溫度未達10度者,應使用保暖設備,但因特殊情形,經獸醫師診斷並開具證明文件者,不在此限。

(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0.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