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針對去年有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且期滿後回到職場的勞工調查,結果發現,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回到原事業單位的比率雖逐年提升,前年更接近九成二,但是期滿重回職場工作適應有困難比率逐年增加,由2015的21.2%逐漸增至2018的26.6%,等於每四人就有一人,而且女性遠高於男性。

為了解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者期滿後回復原職及對復職協助措施需求,作為促進性別工作平等相關政策參考,勞動部去年5到6月以已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2018年期滿受僱者進行抽樣調查,回收有效樣本5551人。

根據勞保局投保資料,申請育嬰留職停薪2018年期滿者,期滿後至2019年6月底期間曾回原單位加保者占 78.1%,期滿後未回原單位但至其他單位加保者有15.2%,期滿後未再加保者(離開職場)6.6%。期滿後未再加保者由2014年7.8%降為2016年5.9%、2017年、2018年再升到6.9%、6.6%。可見留職停薪後未返回職場比率漸多。

調查顯示,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回原事業單位原工作職務有91.7%,未返回原職8.3%,主因為「原工作職位已有人取代」占4.8%最多,其次是「因事業單位業務或組織調整,已無該職位」占1.9%。按性別觀察,男性期滿有回到原來工作職位占96.0%,高於女性 90.8%。

育嬰留職停薪期滿未返回原事業單位主要原因,以「家庭因素自願離開職場」占 34.1%最高,其次為「想從事工時較短或較彈性的工作」占 12.6%,「找到薪資較高或有升遷機會的工作」占 9.9%居第三。因「家庭因素自願離開職場」比率由2015年44.1%降至34.1%。

依性別來看,未返回原事業單位主,女性因「家庭因素自願離開職場」、「想從事工時較短或較彈性的工作」、「轉換離家近的工作」分別占39.5%、13.2%、10.1%;男性「找到薪資較高或有升遷機會的工作」、「想轉換不同的工作內容」、「想自行創業」比率為25.0%、18.3%、9.5%。

值得注意的是,育嬰留職停薪期滿重回職場後,工作適應困難比率有逐年增加趨勢,沒有困難占73.4%,有困難占26.6%(有一點困難 24.9%,非常困難 1.7%)。有困難的比率由2015年21.2%、2016年24.5%,2018年增加到26.6%。重回職場工作適應有困難比率,女性占29.7%遠高於男性的13.8%。

以公司規模看,事業單位規模愈大,重回職場工作適應有困難比率愈高,29人以下有23.1%,但250人以上高達34.1%。申請育嬰留職愈久,重回職場工作適應有困難比率愈高,未滿三個月約20.9%,但一年以上到二年者就增加為40.3%。(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0.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