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初,市場謠傳衛生紙價格將上漲,全台爆發「衛生紙之亂」搶購潮。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若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等傳播工具散布不實資訊,意圖影響行政院公告的生活必需品之交易價格,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且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根據現行「刑法」第251條第3項條文規定,意圖影響「糧食、農產品或其他民生必需的飲食物品;種苗、肥料、原料或其他農業、工業必需的物品」交易價格,而散布不實資訊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

三讀條文明定,增列「經行政院公告的生活必需用品」適用251條條文規定,並增訂若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等傳播工具散布不實訊息,意圖影響農產品、工業必需的物品、經行政院公告的生活必需品等交易價格,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亦即最重可處3年徒刑及30萬元罰金。

三讀條文也規定,散布流言或以詐術損害他人之信用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若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傳播工具犯此罪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亦即最重可處3年徒刑及30萬元罰金。(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9.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