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福聯盟被網友揭露花三點七億元,在臺北市內湖區購置辦公室,懷疑用善款繳房貸。兒盟執行長白麗芳昨天表示,新據點將用來成立兒童人權與兒少福利發展中心,提供更多服務,員工辦公空間僅占三成五。學者建議,大筆金額的使用應採取計畫性募款,昭告大眾;社工認為,民眾對捐助期待有落差,社福團體將善款運用比率揭露越清楚,對雙方越有保障。

白麗芳指出,兒盟在雙北有六個服務據點,都是租賃或承辦方案而來,常因政府方案變更而不斷搬遷,且租金每年近六百萬元,近年不斷尋找能永續經營的地點,直到今年才找到適合場地;提撥到置產基金的都是「不指定用途」的捐款。

教育部表示,兒盟依規定逐年提列準備金,購置業務所需不動產。

臺大社工系教授馮燕表示,民眾對於公益捐款常有誤解,覺得捐款就是要直接用在個案身上,但公共利益看的是社會制度、機會不均等問題,需要有專業人員幫忙解決,而專業人員也應有合理薪資及不會隨時遷移的辦公空間等待遇。

文化大學社福所教授王順民建議社福團體,針對大筆金額使用應採取計畫性募款,讓大眾了解使用需求、募款金額等。(時事新聞來源:國語日報,2019.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