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農業缺工問題,勞動部今年4月應農委會要求試辦外展農務計畫,移工外展模式捲土重來。雖然農林漁牧跟照顧產業型態截然不同,但仍暗藏風險,因農業為季節性缺工,在非農忙時期可能無工可派,對未來調派機制是一大挑戰。

農委會統計,截至11月中旬,已有農漁會、合作社等47個單位申請成為外展機構,並同意核發463名移工人數。

據了解,我方與移工來源國菲律賓、泰國、印尼政府已有相當共識,希望最快年底前能引進第一批農業移工,最難談的越南政府近期也已初步檢視契約。

過去有資格申請鐘點看護移工的家庭,通常會直接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導致外展模式推不起來,而農業外展不同的是,目前並未開放酪農業以外的農業移工。但勞動部官員仍憂心,農業為季節性缺工,一年可能集中15天需要大量人力採收,剩下的非農忙時期即使無工可派,雇主仍須每月支付薪水,所以外展機構的調派機制很重要。

農委會則指出,已有許多單位提出農業移工的需求,但目前同意核發的移工人數相對保守,可謂「僧多粥少」。屆時外展機構分配移工給各農場、果園時會面面俱到,並根據各地農忙時節善加調配,一個地方最長停留時間最好不超過半年。

但若頻繁更換工作,是否導致移工須學習過多技術?農委會解釋,移工主要是補充基礎勞動力,協助搬運、整理工作,技術門檻並不高。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專員吳靜如則說,看護移工屬於社會福利,但農業移工是為解決私人農家的營利需求,各種農作採收的機具、技術性都不同,工作內容、季節性、勞動環境也各有差異,移工能否適應、自我保護不發生職災,都會是問題。

她認為,農委會應思考長遠的農業政策,而不是看移工廉價聽話,就引進農業移工填補問題,讓移工成為犧牲品。(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9.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