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陸海空軍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現役軍人若酒駕累犯且致人於死,除最重處無期徒刑,若駕駛公務或軍用車加重刑度二分之一;另外,若以廣播電視、網路等散布軍事上的謠言或不實訊息,也加重刑度,最重可處4年6月徒刑或45萬元罰金。

配合今年5月立院三讀通過《刑法》修法,酒駕再犯且致死最高可處無期徒刑,立法院院會今天再度三讀《陸海空軍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現役軍人若為酒駕累犯、或散布軍事假訊息將加重刑度。

修正後第54條條文,明定現役軍人曾犯酒駕經有罪判決或緩起訴處分確定,於5年內再犯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這部分的刑度與一般民眾相同。條文並增訂,若酒駕者駕駛的是公務或軍用動力交通工具,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另外,第72條條文,現役軍人意圖散布於眾,捏造或傳述關於軍事上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這部分僅做文字上修正,刑度、罰金不變。條文也增訂,若散布的方式是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路或其他傳播工具,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根據國防部法律事務司統計,截至今年2月這三年來,現役軍人涉犯酒駕案件有139件,一共造成36人受傷、4人死亡,但平均刑期僅有2.39個月,其中酒駕致死判決刑度最重僅3年6個月,配合刑法修法已三讀,另外,基於國軍形象,立法院拚三讀修正《陸海空軍刑法》部分條文,加重現役軍人部分刑度。

(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9.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