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今天宣布6縣市明年最低生活費將調高,包括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以及金門、連江地區,其中以台北市1萬7005元最高,代表低收入、中低收入戶門檻將放寬。

衛生福利部日前公告明年全台各縣市最低生活費(貧窮線),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以及金門、連江地區均調高,其餘地區維持不變。

衛福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司長李美珍表示,根據「社會救助法」規定,每年9月均會公告各縣市最低生活費,進而調整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審核標準;最低生活費是參照主計總處公布各地最近一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60%,當變動達到5%就會調整。

她解釋,當最低生活費調高,代表申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的每人每月平均所得標準提高,簡單來說就是門檻降低,可申請的民眾增加。

李美珍表示,低收入戶審核標準之一的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以公告最低生活費為基準,中低收入戶則是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不超過最低生活費1.5倍;不過,由於社會救助法針對最低生活費數額訂有天花板,因此按照主計總處資料,台北市每人每月生活費低於2萬4293元才屬於中低收入戶。

李美珍強調,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審核是以「家戶」為基礎,除家庭總收入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限額在最低生活費及其1.5倍以下,還須考量家戶的動產、不動產限額,才能做最後判斷。

衛福部資料指出,今年6都當中僅台中市、台南市未調整,台北市由1萬6580元提高至1萬7005元、新北市由1萬4666元提高至1萬5500元、桃園市由1萬4578元提高至1萬5281元、台中市由1萬3813元提高至1萬4596元;金門、連江地區則由1萬1135元提高至1萬1648元。

根據衛福部統計,截至今年6月底,全台各縣市低收入戶共有14萬2456戶、共30萬2698人,中低收入戶共10萬9807戶、共31萬8432人,合計照顧25萬2263戶、62萬1130人,涵蓋率為全國人口2.63%。(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