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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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南投縣草屯鎮緊鄰某家醫院的便利商店,因為經常有民眾在屬於戶外空間的騎樓吸菸,雖然是未違反法令,但是,菸味也不時會飄入醫院內,令就診的患者更加難受,對此,該一便利商店順應民意主動提出申請,要求將騎樓劃入禁菸場所,而此一舉措也獲得南投縣衛生局的核准並且公告自今年(2019年)9月1日起生效,屆時,也將成為全南投縣第1處騎樓全面禁菸的公共場所,違者將可依據<菸害防制法>處以新台幣2,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罰款。

基本上,上述店家的個別舉措,是有它多重的論述意義,亦即,從法定限制的戶外公共場所到非法定限制的戶外公共場所;從硬性規定到彈性伸縮;從被動配合到主動申請以迄於從無菸校園、無菸公園到無菸社區,藉此突顯出來就其所需要履行的企業社會責任,又豈止侷限於大規模的公司行號,而是只要任何蹲點、紮根的在地店家,就其所推動社區融合的變革工程,是要有知其不可為而為之的勇於任事作為;連帶地,不希望在戶外的騎樓吸菸以不讓菸味飄入醫院內的單純發想,也是要有進一步從人、文、地、產、景的「社區」到人、事、時、地、物的「社群」的關聯性思考,就此而言,點明了作為中介機制的「社區」與「社群」,實則扮演的是從個人、家庭以跨越到社會的重要銜接角色,因此,該起由便利商店主動提出的申請案例,是有訴諸於從單純解決某一特定問題以引導社區居民關心之「社區發展模式」(locality development);到瞭解問題事實並提出理性解決方法之「社區計畫模式」(social planning);以迄於到關注社區弱勢人口群遭受不公平、不正義對待之「社區行動模式」(social action)的通盤考量。

事實上,上述對於醫院周邊店家的禁菸行徑,也不是第一起的案例,資料顯示: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也宣布轄內共計有2,600處的「連鎖超商及咖啡店騎樓全面禁菸」,將自9月1日起加強派員稽查及取締,違者最高可以裁罰新台幣10,000元,換言之,標舉無菸害公共空間的文明化進程,這已經是一項防制菸害工程的重要目標管理,就此而言,此項列管的禁制措施,自當是有它全面盤點的必要,誠然,騎樓並不是現行的法定禁菸場所,但是,依其<菸害防制法>的相關規定,各級主管機關是可以自行公告指定,因此,無論是主管機關將「連鎖超商及咖啡店騎樓」抑或是店家主動要求將「醫院周邊騎樓」列入禁菸的管制範圍,此一戕害身心的覺察意識和關懷認知,才是整起議題現象的針砭所在,以此觀之,除了公園綠地、高中以下校門口、家長接送區、周邊人行道、公車候車亭、診所前騎樓、連鎖超商及咖啡店騎樓等等逕自強制性的全面禁菸,究竟還有那些應注意但卻是未注意到的其它禁菸保護區?

最後,面對鋪天蓋地的各項禁菸措施,值得留意的是該項出自於善意的關切或強制作為,也要避免淪為吸菸與否的兩造族群對立,就此而言,如何藉由減菸、少抽和戒菸等等的事件行銷,以推動包括公領域和家庭私領域的情感連帶和凝聚力,這才是抗菸運動的真義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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