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淑女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碩士)

 

結婚是家庭的開始,然而,家庭本無生命,它是組織家庭的成員賦予它生命的,因此,從家庭組織成員的出生、成長、擴大、衰退到死亡,家庭一直都是處在變化與發展之中,也就是說,家庭有如一個生命個體的成長歷程一樣有著記載著家庭生命事件的家庭生命週期(family life cycle)。對此,針對內政部向行政院提報「協助單身及鼓勵婚育租金補貼試辦方案」一事,到底是要解決什麼人的什麼問題?又能解決到什麼樣的程度?解決過程中又會衍生出什麼樣的問題? 便有其進一步探究的必要。

首先,行政院提報這項方案將在9月正式公告接受申請,11月就可核撥租金補貼,補貼所需總經費約11億元,預計試辦1年,是為讓了青年敢婚、願生、樂養,將有2萬4千個單身年輕人及新婚與育兒家庭可受惠,對此,姑且不論在這時機點的作為,是否就誠如去年(2018年)8月1日開始施行之托育準公共化政策的托育津貼一樣,又是一個撒錢固樁的選舉效應,以及錢從哪裡來的政策性福利?就此而言,從「婚、生、教、養、衛」的家庭生命歷程以及婚生子女占總生育率96%來看,即便結婚是首要,但是,相對應於「敢」婚一詞便是「不敢」婚,其歸因之所在是因為害怕婚後無法安居樂業而不敢婚,透過美國心理學家Maslow的需求層次理論而言,安全的需求(safety needs)包括生活穩定,和生理需求一樣的基本與重要。

誠然,租金的補助自當是可以減輕青年與婚育家庭的經濟負擔壓力,但是,此一舉措是否也有可能是促使房東「巧立名目」以調漲房屋租金的機會,冀此,補助租金的另一策進作為應該是藉由規範制度制衡房屋市場、放寬房屋貸款條件以及調降購屋貸款利率等實質的優惠,讓青年及婚育家庭可以有個屬於自己的家,讓住者有其屋、住者享其屋以及住者樂其屋,在自己的家屋底下安心生養子女。

再則,所謂的願生,就怕不是意願問題的不願生,而是生理問題的不能生、生不出來或是生出問題來,這是因為,依據衛福部最新資料顯示,2018年國內婦女初生育年齡已經30.9歲,面對高齡生育的風險不僅是個體母子健康安全的問題,還關切到國家醫療資源的支配。對此,因為教育擴張,求學年限延長,文明化的性別教育平等機會,形成兩性工作平權,適婚的職場女性擺盪在職場生涯發展以及家庭維繫間的兩難取捨,面對遲婚、不婚、遲孕以及不孕的人生難題,誠然,從優生保健的角度而言,最佳懷孕的生理年齡是不會變的,會變的是個人的意願與取捨,因此,期待要有健康的下一代,適婚適孕的家庭生命週期是需要被觀念充權及再教育的。

最後,有關於樂養一事,新生嬰兒光溜溜的來到這個世界,是個甜蜜的負擔,滿足其基本生理需求便是經濟負擔的開始,隨著孩子成長經濟負擔也就越大,因此,理應是要先能養才能夠樂養,如此一來,不論是讓青年願意結婚生子,抑或是婚育家庭願意養兒育女,最為需要的便是安全需求的滿足,可以從職業保障、福利待遇、經濟穩定的需求滿足到不婚、不生、不養的風險規避以達到安居樂業的相關目的,從而完成個人成長以及家庭生命週期的階段性發展任務。

承上所述,因應於少子女化的催婚催生政策應該是願婚、樂生、能養的基本概念,最後,近年來選舉前夕的政策性福利多如牛毛,又如穀倉效應的各自為政,其執行的績效管理又是如何?決策者又是否堅守崗位負責並就其效益評估與滾動性檢討?而不是單純的撒錢給糖吃便可以了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