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心障礙者人數:截至100年底止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計有110萬436人,較99年底增加2.24%;身心障礙人口占總人口之比率為4.74%,較99年底微增0.09個百分點,續呈逐年上升趨勢。

(一)按性別分:男性62萬9,179人占57.18%,女性47萬1,257人占42.82%,性比例逐年降低至100年底之133.51;身心障礙人口比率男性為5.40%,高於女性之4.07%;按各障礙類別觀察,除失智症、慢性精神病患者呈現女性比例多於男性外(其中慢性精神病患者女性首次多於男性),其餘類別均以男性居多。

(二)按年齡別分:各年齡層之身心障礙人口占各該年齡層總人口之比率與年齡呈正比,其中0-未滿12歲身心障礙比率為1.18%,12-未滿18歲為1.67%,18-未滿65歲為3.89%,65歲以上則達16.11%。65歲以上身障者較99年底增加1萬3,411人,增加率為3.41%最高。

(三)按障礙類別分:以肢體障礙者38萬6,217人占35.10%最多,重要器官失去功能者12萬6,917人占11.53%次之,聽覺機能障礙者12萬35人占10.91%居第三,餘依序為多重障礙者、慢性精神病患者、智能障礙者、視覺障礙者、失智症者、聲音或語言機能障礙者及自閉症者等。各障礙類別人口數與99年底比較,就人數而言,以重要器官失去功能者增加6,141人,多重障礙者增加4,811人,失智症者增加3,203人,增加人數較多;就增加率觀之,以自閉症者增加10.34%最高,失智症者增加9.83%次之,重要器官失去功能者增加5.08%居第三。

(四)按障礙等級分:100年底身心障礙人數以輕度障礙者41萬9,125人占38.09%最多,中度障礙者36萬5,230人占33.19%次之,重度障礙者19萬3,333人占17.57%居第三,極重度障礙者12萬2,748人僅占11.15%;若與99年底比較,則以輕度障礙者增加3.07%增幅最大,極重度障礙者增加2.46%次之,重度障礙者增加1.69%居第三。

(五)按縣市別分:身心障礙者人數以新北市14萬5,896人占13.26%最多,高雄市13萬486人占11.86%次之,臺北市11萬6,784人占10.61%居第三;身心障礙者人口比率則以臺東縣9.08%最高,花蓮縣7.67%次之,嘉義縣7.10%居第三。

二、身心障礙福利服務概況:

(一)身心障礙福利服務機構

1.所數:100年底身心障礙福利服務機構計有272所,按縣市別分,以臺北市47所最多,新北市30所次多,高雄市及桃園縣同為25所居第三。

2.安置人數:各機構核定可安置2萬3,554人,實際安置1萬9,023人,平均使用率達80.76%;按縣市別分,實際安置人數以臺北市2,134人最多,臺南市1,961人次之,新北市1,945人居第三,使用率則以雲林縣96.76%最高,基隆市93.98%次高,新北市90.55%居第三,澎湖縣、嘉義縣低於6成較低。

(二)身心障礙者補助概況:100年補助總金額為新臺幣229.08億元,較99年增加3.84%;各類補助以生活補助168.08億元占73.37%最多,托育養護補助53.78億元占23.48%次之,輔助器具補助7.22億元占3.15%居第三;按縣市別分以高雄市30.39億元占13.26%最高,新北市28.44億元占12.41%次之,臺中市24.76億元占10.81%居第三。

資料來源:內政統計資訊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