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邁入高齡社會,監獄受刑人在長期刑人犯漸增,法務部矯正署統計指出,至四月底,超過六十五歲的受刑人有一千五百多人,其中有四十九人已逾八十歲。目前全國最老的受刑人為八十六歲,「高齡受刑人在監獄」成為矯正工作新挑戰。

矯正署對「高齡受刑人」的定義是,年滿六十五歲服刑者。二○一五年,全國六萬多名受刑人中,首次超過一千人年滿六十五歲,此後,數字「只增不減」,到今年已成長至一五三一人。

男性最高齡受刑人有三人,皆為八十六歲,其中二人因犯殺人案、一人是性侵案;女性最高齡受刑人是名八十二歲的毒品犯。全國「八大監獄」中,台北監獄收容一六九名高齡受刑人,台中監獄收容一六七人,分居全國監所負責高齡受刑人的前一、二名。

矯正署副署長周輝煌說,高齡受刑人分為二種,一是「老了才進來」,比如犯微罪的竊盜犯,因不想繳罰金,寧可入監吃免費牢飯。另一種是「年輕進來被關到老」,比如犯下殺人、性侵重罪判刑約廿年者,他們壯年時犯案被關,或出獄後又再犯入獄,人生大半輩子可能都在監獄中度過,刑滿前已高齡,後者尤其難管理。

周輝煌說,「被關到老」的受刑人通常對未來不抱希望,身心不平衡,滋事鬥毆也不在乎,容易成為獄中的不定時炸彈。監獄一般會透過教誨師、心理師、精神科醫師等「三師」,觀察或治療他的狀態,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高齡受刑人所犯罪名,以吸毒、酒駕以及犯下性侵案件者為最多數,犯下這三種罪的受刑人,占全部高齡受刑人的六成。其他則為犯下竊盜、殺人、貪汙罪,也有極少數人因金融犯罪入監。以職業別來區分,過去從事營建業、金屬鑄造等粗活者占全部受刑人三分之一,另有三分之一在犯罪前無正當職業。(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9.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