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起,大學教學助理因改為「勞雇型」,學校身障員工聘用人數連帶也須跟著增加,因無法足額進用身障員工,有的國立大學只好花錢聘校外者擔任教學助理,或縮減教學助理名額,影響經濟弱勢學生受雇,不少國立大學呼籲調降身障進用比率。

教育部高教司長朱俊彰說,顧及對學校衝擊,已編列預算補助,也會持續與勞動部溝通修法。

但勞動部說,任何修正不應減損身障者就業機會,比率不宜再下調,大學若有進用困難,可向地方勞政機關尋求協助,且各職缺都可進用身障者,非一定要進用身障教學助理。衛福部社家署也說,考量身障者就業困難等因素,要修法有難度。

目前公立機關須進用百分之三的身障者,私人機構則是百分之一,若進用不足,須繳納代金。大學教學助理全面納保後,各校參與勞保人數大增,也使身障者進用數跟著增加,造成學校負擔。

台科大校長廖慶榮說,該校原有約六百位教學助理,但全校身障研究生總數只有五名,學校只好將原來六百位教學助理縮減至兩百位,但也使得不少經濟弱勢研究生沒法賺獎助金當生活費。他說,國立大學預算六、七成由學校自籌,不應視同公務機關,身障者進用比率應分流。

台大教務長丁詩同說,台大約有千名教學助理,學校須額外聘任卅位身障者,但這些教學助理月薪六千到八千元,未達基本工資一半,要算進分母卻不能不算入分子,不合理。清大校長賀陳弘也說,若聘不足,就要繳代金給勞動部,影響其他教學資源。東華大學校長趙涵捷甚至說,這會讓弱勢生打工機會減少,學習品質也受影響,兩面挨耳光。

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說,大學本來就可公開進用更多身障者,合乎領取大量政府補助的聘雇責任,以此為藉口刪減教學助理員額,是忽視維護教學品質的基本責任。(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9.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