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知道嗎?見證離婚竟然也可成為另類收入。台灣離婚率是全球第二高,但一般離婚都不想宣揚,互不認識的離婚證人成為首選。有10年經驗的鄭小姐就透漏,見證一對離婚,通常可以拿1千到2千元不等的紅包,一個月進帳6、7千不是問題。

結婚是許多人終身大事,但有結必有離,根據統計,台灣的離婚率2006年來到歷史最高千分之2.6,近年雖然逐步下滑,但2015年卻又從千分之2.28慢慢成長到2.3,成為全球第二高,竟然就有人靠著見證離婚來賺外快。

離婚證書只要簡單蓋個章,根據規定,離婚登記除了書面外,還得要有兩人以上證人當面簽名才算數。但只要滿20歲有完全行為能力就可以,而鄭小姐當離婚證人已經有10年經驗,她透露平均每月可以見證三對離婚,一次收1000~2000元不等。

相比結婚喜氣,離婚時大家都想低調,因此不想找熟人作證,這時不認識的第三方證人成為最佳首選。不過當離婚證人也沒那麼容易,除常得自己上網找CASE,有時候還會親眼見證八點檔。

見證離婚眉角可不少,萬一一方反悔,還得出庭作證,甚至看多了離婚,對婚姻沒信心。想賺離婚證人財,還得有堅強的心理素質。(時事新聞來源:民視新聞網,2019.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