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穩定偏鄉師資,立法院前年十一月三讀通過「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明定發給偏鄉教師久任獎金,但子法至今未上路,久任獎金看得到吃不到。教師團體說,政府為德不卒,且子法上路後才起算久任年資,遲未實施形同這段時間年資浪費,教師望穿秋水,政策大打折扣。

母法通過後,教育部去年四月曾預告久任獎金發給辦法草案,明訂未來表現優良教師、校長服務滿八年、十一年,可依偏遠程度分三級,發給不同額度的久任獎金,一般偏遠學校發七萬、十一萬元,特偏是十萬、十五萬元,極偏則有十五萬、廿二萬元。

全國近三成中小學適用

偏鄉師資流動率高,連帶影響學生受教權,根據母法,久任獎金代理教師也準用,是鼓勵任教、留住師資誘因,共一一七七所、全國近三成的中小學適用。但子法草案也說,辦法上路後,任教年資從零計算,就算已任滿八年,要再等八年才能領獎金。而該草案預告已一年,遲未實施。

窮縣市沒錢 盼中央多補助

教育部國教署人事處主任邱東坡說,草案已送行政院審議,最快八月可上路。之所以拖一年,是因不但要聽取各教育團體看法,因地方也要分攤獎金預算,像台東、澎湖、嘉義等縣原本財力就比較差,喊窮希望中央多補助;中央人事、主計單位也還要細部盤點預算。

邱東坡還說,偏鄉初任教師至少綁約六年,再加上兩年,才有久任事實;若辦法一上路,已任滿八年就立刻發獎金,恐拿到獎金後就請調,鼓勵久任效果會打折扣。

子法上路後 才起算年資

全國教師產業總工會理事長黃耀南說,拖了一年半還沒上路,實在「太扯了」。還說民進黨政府砍教師年金,溯及既往,砍到刀刀見血,但發偏鄉教師久任獎金,斤斤計較不溯往,不但母法通過至今一年多的年資不算,子法上路後還要等八年,毫無實質鼓勵效果,形同跳票。

綁八年也被質疑綁太久。蘭嶼高中校長楊瑞良說,像蘭嶼對外交通不便,許多專任教師待三、四年就受不了,常請侍親假、育嬰假回本島,校方只好請代理教師,加上管控教師員額,導致代理教師比率高,且許多離島教師待滿六年就覺得夠了,根本不奢求領久任獎金;不如任滿三、四年就給獎,更能留人。

(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9.04.29)